人權不應有族群分別

社服機構志工 小豬

  台灣境內有一群人,他們也許性別、性向、職業、國籍不同,但是他們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他們像個幽靈般,各處漂泊,躲躲藏藏,這不是因為他們殺人放火、偷竊販毒,它們並不是重大犯人,這一切都是因為,他們感染了HIV,就這樣奪走了,他們的居留權、工作權、連求學的權利都失去了,種種原因,他們無法離開台灣,這些人大部分為學生、老師、技術人員….. ,都是有能力的人,我想說的是台灣不是很講究人權嗎?連動物、死刑犯的權利,都大有文章的爭取,那這一群人的人權,在哪呢?

  我真的很想替這一群朋友說幾句話….,依台灣法律感染hiv就得出境,幾乎外籍人氏,要來台居留,都得經過健康檢查,通過這一項,才能居留在台。如果這些人在台灣感染hiv就奪走他們一切權利,就得離境會不會太殘忍了呢?

  目前美國、南韓、連中國都陸續接受了,最愛講究人權的台灣,哪時候才會注重這一群人的權利啊?

  是的 , 台灣是有保護感染者權利法規,但是那只是保護台灣籍的感染者,而且本身就有爭議的一些灰色地帶,對外籍人氏、華僑、外籍新娘而言,只要感染, 人權就等於零,能在台居留,能生存的有幾個?這點相關單位機關,會比我更清楚吧!

  更慘的是法律上說: 在台感染 ( 重點來了:是本國籍配偶,傳染給妳 ),( 還要證明一堆呢! ),跟本國籍一樣有權利,類似就醫

  ……..,我納悶的是那同志呢?如果是外籍人氏,又是同志的話,在台灣感染 hiv 後就怎麼辦啊?就這樣剝奪人權叫他們離開嗎 ?

  我覺得不分男女、不分國籍、不分職業、不分性向、感染hiv就最基本的人權,都被奪走是不應該的。

  也許有人想問我,為什麼你想要說。那一群外籍感染者的人權 ?

  我的答案很簡單『因為』他們也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