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國小高年級教師人權教育的實務分享

中壢市林森國小教師 林天誠
  倘若人權的素養是一種態度、一種能力,那麼人就不是天生具有此等素養的,而是需要透過教育來養成的。倘若人權的重視在人類世界中是經過長期文化的淬煉,甚至是經過流血、暴力等的非理性手段才慢慢演進的,那麼在人的一生短短數十年生命中,是沒有那個條件等候自然養成的。

  而學校是人的一生中第一次離開家庭這個閉鎖的環境,而與其他和己無關且與己具有相同權利與需求的他人共同生活的場所。在這樣的群體裡,人們必須學習與他人相處。生活中除了自己的需要與利益,也得要學習認知他人的需求與利益,而有了權利的爭取與保障的初步認知與實踐,學校教育也就理所當然的是人權教育的基礎教育了。

不知不覺中教師就是人權殺手

  我是一位在國小執教的老師,親眼見證許多孩童的成長,最近七年都是帶領十一、二歲的國小高年級學童。而此年齡的孩童在郭爾堡的道德發展理論而言,正是漸漸從他律發展為自律的過度階段,對於「權利」有了初步觀念及素養。他們漸漸會問為什麼,會爭取權益發表意見,也會在不知不覺中喪失了人權的基本訴求。而有時他們會放棄權利,也是因為教師的處置。

  一位具有教育專業素養的老師,基本上會注意學生們之間的權利平衡的,所謂公正公平。但卻在不知不覺中,基於領導一個班級的需求,教師本身的一些語言與習慣卻成為侵犯人權的負面示範。例如「你最好給我安靜一點」、「你如果…,就給我試試看」這些在我們的管教歷程中常常聽到的語言,雖然沒有明講,但師生之間似乎總有一種默契是「我才是老大,你們只有乖乖聽話的份兒」。而身為第一線的教師,自省也常成為人權不良示範者。因此,筆者漸漸調整我與學生們之間的語言,與我的教學習慣。

從「你給我安靜」到「你不覺得大家需要安靜嗎?」

  教師使用的語言是非要重要的,我的學生常常向我抱怨一位老師並不是因為他比較嚴厲或是他的教學是否精彩,而是老師對孩子們說出來的話語。同樣是為了制止喧鬧的行為,一個語言是提醒孩童要懂得考量他人的需求。孩子要學習了解,有時自己的權益也是來自他人對我的尊重,而那是彼此的一種默契與互惠,不是只有用蠻力取得一途。

  要孩子們學習尊重他人,孩子才會知道,我之所以需要安靜並不是為了滿足老師,而是因為大家的需要,而這種需要也是我會需要的。所以,老師制止一項行為,並不是從自己班級領導的角度思維,不是自己的需求,而是從團體成員的需求著手。而這種轉變在班級經營上也有了另一種轉變,當有人吵鬧侵犯到同學們的權益時,大家都有權利制止該項行為,而不是只有老師與幹部。
如果老師答應你,那我是否也該答應別人呢?

  時代不同了,如果一位老師是尊重學生的,學生往往敢勇於爭取權益,而有時學生不成熟的爭取是會侵犯到他人的。例如午餐水果有剩或是體育課的體能訓練時,有些腦筋轉得快的學生會要求能獨享某一份權益。老師此時當然免不了要成為仲裁者。但我會把仲裁丟還給他們,我會要他們回答,如果老師答應了,那能否滿足其他同學呢?那是否會引起同學的不平呢?

  此時,有的同學會自動後退,但有的同學會轉身問一下大家:這兒有多的一份水果有沒有人想要?而當同學們都沒表示意見,我就會同意他領走。或是有人也想要再領一份時,他們就得自己學習如何分配,而總有人能平和的領走多餘的一份。至於有關想躲避的苦差事,學生多數自己就會知道那份特權是不可能的,他們會乖乖做完的。

這樣做有沒有人有意見?

  這是領導者很重要的民主素養,也是很重要的人權素養。徵詢團體成員們的意見是會議討論中很重要的一個程序,但在實務班級領導中哪有可能事事都要討論?當老師必須在短時間,甚至是當下要提出裁決或是排序時,我一定會在說明我的行動與邏輯後,追問一句有沒人有意見?而學生也養成了,有意見一定要趕快說,因為一旦執行了就誰也不准有異議了。即使是改進意見,也得徵求全體認同。而這在班級經營上,可以讓老師及幹部們反而有很高的執行力,在我的班級裡,很少有滯礙難行的事情發生。當然也約束了我與幹部很難有不合理的決行。

你為什麼坐在這裡?

  在大家自由入座時,班上的新住民,或許是因為長相、膚色、語言或是生活邏輯與同學不同。明明還有一個空位,他們會躲在班級的某個角落甚至直接坐在地板上,而不敢坐在同學的座位上,第一次我會不明究理的問他為什麼?但從他靦腆的表情及難以啟齒尷尬中,我很快的就知道班上同學們在排擠他。

  每個人對他人的喜惡是教育中難解的,因為那是感受問題,常是主觀的不可理諭的。但是,人權卻是清清楚楚的,有一個空位是你可以坐的,這是基本權利。此時,我會果決的請他入座,並回頭問同學們一句:有沒人有意見?而同學們也知道,維持所有的人權利,我是強捍的。

不會只有人權

  當老師會尊重學生,學生會尊重學生,我們在態度上尊重,在行為上爭取與捍衛之後,孩子不會只重視人權,他們也會為萬物留意。在我的班上,孩子們會為了受傷的蟑螂請命。不是因為他喜歡蟑螂,而是他無法忍受同學們虐待,不人道的處置。他會一腳踩死掙扎等死的蟑螂終止牠的痛苦之後,轉身斥責同學們的殘暴。
對於他終結蟑螂生命的那一腳,並不是一群十一二歲的少年們能充分認知並認同的,但他對於人無法尊重他人的權益而發出的怒吼,卻是清清楚楚的終結了同學們該次行為。

  不再有虐蟑事件了嗎?不再排擠新住民了嗎?他們才剛學習對權利的認知與行動,當然還不見成熟。但對於人權素養的養成,在態度上尊重,在行動上互惠分享,在衝突中捍衛,老師本身就是示範。而班級正好是一個人的一生中學習尊重人權與呵護人權的學習場所。在我的班級裡,我從來不談尊師重道四個字,但我的孩子們都會遠遠的就對我招手問安,我想並不是因為我長得帥,而是因為我尊重他們,視他們與己同高,而他們也只是同等的對我尊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