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首重人權保障

從媒體人的心聲談起

內政部退休人員 柳清元
  民國97年11月7日應友人之邀,參加高檢署與檢協會合辦之「檢察改革系列研討會」探討「如何確保檢察權之獨立與中立」,這應是一個極重要的司法改革機制,廣邀媒體及法界先進共同參與,必有其崇高之理想。依個人之觀察體會,司法體系檢察制度是一個極為封閉的組織,很難引介外部力量來進行內化改革,誠如眾所周知,檢察權之行使尤以特偵組,英雄豪傑輩出,如今已是名滿天下,威震八方,期待氣象一新,重建司法威信,此其時矣!但在檢察權已高度獨立與中立之環境下,何以仍專論評析難為之處?令人難以置信,個人寧願相信這絕非司法體系或制度設計上的問題,而應是「執法者」「人」的問題,換個角度,更貼切的說法應是人民的切身感受才是問題的核心。探討檢察權之獨立與中立,不能只談執法機關之權限,更應該探究人權之保障,從人民的觀點,你的獨立與中立與我何干,不管獨立與中立,兩立不及一義,一義即為保障人權所彰顯之公理正義,而廉能有為政府一切施政作為,不外乎興利與除弊,歸結其終極目的當以謀求人民的福祉及保障人權為依歸,如今人權已是普世價值,是人生存尊嚴的基本,地不分東南西北,人不分男女老少,國不分大小強弱,蔚為潮流,莫之能禦。民心之所盼,唯人權法治而已!是以人權至上,民富國強,堯舜復臨,貞觀重現,非不能也;民富之本,捨人權而難為,國強之基,輕法治而無功,朝野當謹記,權力是腐蝕人性的春藥,慾望是崩解道德的根源,萬惡的淵藪與萬善的福慧,其實皆來自於人心人性啊!

   針對資深媒體人范立達先生一席話,義正詞嚴,殷殷企盼,感動不已,發人深思。阿達應邀於敏感的時刻發表敏感的論文,義無反顧,勇氣可嘉,阿達正色強調不在歌功頌德,而是針貶時政,以媒體人之道德良知,向至高至大之檢察威權行使抵抗權,會中一再強調「人權保障」的重要性,以其20於年從事媒體工作之經驗現身說法,娓娓道檢察官種種脅迫、利誘、操控媒體之共生、共犯結構,為本次研討會帶來最經典最高潮之論述,令人拍案叫絕,激盪共鳴不已。阿達進一步說檢察權的行使,違法濫權偵察起訴,傷天害理,禍患無窮,並舉轟動一時的「南迴鐵路搞軌案」,嫌疑人李雙全之自殺事件,造成社會的震撼,阿達沉痛自責為「媒體殺人」,引申為「司法殺人」,結論卻是媒體與司法共同殺人!自此即以前人箴言「媒體最缺德,筆下要積德」自我惕勵,時時引以為戒;阿達另嚴正指責檢察官常犯好大喜功之癖,人人以司法藍波、正義使者自居,因而驕縱、傲慢、權威、自大之心態充斥,即舉濫權違法偵察起訴某一享譽國內、外之知名氣功武術修行團體案為例,轟轟烈烈的偵辦,國內、外喧騰一時,但經過12年的漫長訟累,司法終於三審判決無罪定讞,並獲得國家冤獄賠償,看似還給受害團體的清白與公道,惟案發當時之肅殺恐懼與日後之憂慮不安,成千上萬弟子的人權受損,又有誰來彌補撫慰傷痛呢?由於人權無法及時得到保障,遲來的正義即非正義,;其中無辜被害人陳○欣無端被收押116天,僅獲得冤獄賠償金46萬元,尚不及收押交保之保釋金50萬元,事後承辦檢察官不但沒有受到任何非難或懲處,內外監督機制完全無法發揮應有之功能,甚至冤獄賠償全都來自於人民所納之稅捐、政府之預算,而非由錯誤檢察官口袋支付,道理何在?權利與義務完全不對等,有全無責,奢談獨立與中立,於受害的苦難百姓又有何益?阿達氣憤不平的表示,寧用46萬元冤獄賠償金換成承辦檢察官收押116天,用同理心來感受冤抑身心之苦痛及人權保障之急迫性與嚴重性,現場更引起極大的共鳴,筆者發現該案承辦檢察官也在場參與研討,如此赤裸裸的批判,人人都聽到了受害人及媒體人的心聲。筆者心想,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正是告誡為政者執法時,應深切反省維護人權之至理箴言。最後阿達語重心長,祈盼檢察權之行使,事關人權,務必謙虛,筆者深表贊同,希望此次研討會透過媒體人的心聲,喚醒「重視人權」之助力,並盼有關單位秉持改革的勇氣與決心,努力重建司法威信,愛深責切,最後以「維護人權,人人有責」與各界先進大德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