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與人權

中興大學歷史系/學生  王雅恬
  人生而負有人權,都渴望被尊重,但是現實中我們卻花更多的時間學習尊重他人與爭取應有的權利。

  筆者身邊的朋友有被偷刻印章作保而背上債務的;有被同事冒用電話號碼犯罪,而替代承擔法律責任的。有在團體中過於堅持己見,帶給夥伴困擾的;也有工作幾天不想繼續作就直接從公司消失,連電話也沒有打的。這些案例每天都在發生,大大小小的事侵犯他人的權利,有的令人感覺不可思議,有的卻稀鬆平常。除了法律不夠尊重人權,要求實際做錯事以外的人負責而造成痛苦之外,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尊重更應該被重視。

  如果實際借貸金錢的人不要留給保人一堆債務就一走了之,如果犯罪者可以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在團體中發表意見的同時也能聆聽別人的聲音,如果辭職者可以顧慮到公司方面的感受,所有的問題就不會發生。尊重其實很簡單,也是每個人應有的權利,有的時候面對問題而不選擇逃避,留給別人收拾,就是一種對別人的尊重。

  人權可以討論的範圍很廣,法律的問題或許不容易解決,卻不是這麼難做到的事情,只要從個人的態度做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