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護地球應善盡自己微薄之力

高雄區監理所/辦事員  王麗華
  人有人權,地球也有地球的生存權。就在我們極力爭取人們權利的同時,我們是否也曾想過為地球爭取應有的權利呢?

  有句台語說:「手抱孩兒,才知父母時」,當了父母的人應該都能體會這句話的涵義,就在我們感恩父母親的同時,是否也曾想過要珍惜我們的大地之母—地球。我們現在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我們的下一代,但是否曾認真的想過我們所做的一切是在幫助他們還是在害他們呢?

  記得小時候,感受到的自然景象是風調雨順,但曾幾何時,我們的地球生病了,不再是鳥語花香、也不像過去春、夏、秋、冬四季分明、變成經常性的暴雨加土石流,這是大地的反撲。我們如果再不改變想法和做法、依然故我的破壞大自然,那麼在不久的將來,大自然反撲的受害者將會是我們,也會是我們的下一代,難道這是我們要留給孩子的嗎?就如同正負2℃影片中的小女孩說:「我不希望我的孩子質疑我,就如同我現在質疑你們一樣!」。

  我的大女兒目前就讀小一、小兒子四歲,從小就沒讓他們養成吹冷氣的習慣,並與他們約定室內溫度沒有超過32℃,我們就不開冷氣只用電風扇,久而久之他們也習慣了,這是目前他們能為地球所盡的一點微薄之力,因為我知道未來的環境一定會比現在更糟,或許在不久的將來我們都看得到,因此寧願他們早點適應環境。大人總是希望把最好的留給子孫,希望他們生長在一個沒有恐懼、沒有悲傷、沒有痛若、沒有戰爭的祥和世界,因為這是孩子的人權,也是每位父母親所想看到的,如果每個人都能為地球善盡一份心力,相信我們的環境就有機會扭轉,期待青山依然常在,綠水還能常流,我們的下一代也還能看得到純淨的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