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的需求

財團法人天主教台南縣私立德蘭啟智中心督導 張玉珍

  身心障礙者從早期被視為社會的負擔、家人的包袱,到現在被接納與尊重,這其中經歷了許多的修法與教育,透過不斷的倡導,有了很大的改變,身心障礙者在社會參與及自主權等權益逐漸被重視。

  在改變過程中最重要的是觀念及服務方式的改變,不再以個人主觀想法來看待他們的需求,應該是以重視個別需求來提供支持,使個人達成想要的目標。一般人常以:「這樣做是為他們好!」來看待他們的需求,替他們做決定;覺得他們沒辦法完成事情,所以也不必參與;認為身心障礙者無法照顧自己,獨立自主的生活對他們是不可能的;因為這些個人主觀想法,忽略了身心障礙者的期望。

  其實,不只身心障礙者需要支持,一般人也同樣接受支持才能擁有好的生活品質,只是支持的層面不同罷了。身心障礙者為自己發聲的權利應該被落實,由他們自己安排想過的生活,而不是被安排。身心障礙者需要擁有一般人的生活,只要給予機會,身心障礙者也能參與各項活動;只要提供適當的支持,他們也能享有一般人的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