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是要用來要保護善良清白的人

Human rights is good to be used to protect innocent people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體育老師  王志強
  看到新聞報導法務部執行四死刑犯後,反對死刑協會找媒體來抗議,若站在被害者家屬的立場只是有一絲正義的感覺,罪人能夠談人權嗎?這些人都是罪大惡極的,只有將他們與社會永久隔絕才是保障好人的人權,試想當時他們殘酷心狠手辣的手法有想過被害者的人權嗎?他們的家屬沉痛悲傷的遺憾如何補償。我覺得如果廢除死刑,那社會不是更紛亂無法無天,每日無平安可言嗎? 因為我們只是沒有任何能力的市井小民.那些危害社會的物種.會帶給我們怎樣的傷害,是沒有人可以預測!

  我覺得死刑不是人權的破壞,是一種制裁,是一種保護,要講人權那請建立在不危害他人的情況!有一句話叫做將心比心...今天換做你的家人.你..又做何感想??殺人無需償命,正義與公理何在?? 何況上天有好生之德,想想被害的家屬.這一生要承受多少的煎熬與折磨!!就如同癌症患者有生命危險,身上腫瘤切除才可活命。以死刑手段來保護世界上大多數善良的人也是種正義。

  所以世界公民應為捍衛善良族群的人權挺身而出,以良善教化來影響世界,奉行公平正義,消弭欺壓惡勢力,來創造出更祥和更美好的地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