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徵稅款要合法也要尊重人權

會計事務所/會計  杜炳昇
  又是一年一度的報稅季節,每位應申報稅款的國民,都忙著整理所得資料,彙集後向國稅局申報;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有了人民的繳稅,政府才能依此推動國家建設,提昇行政效能,進而服務廣大的百姓,讓人民安居樂業,免於饑餓及恐懼。

  納稅雖是義務,但稽徵機關在對人民開徵任何稅款時,也必須遵守國家法令,同時尊重納稅人權益,不可草率行事,避免造成不可彌補之缺憾,事後徵納雙方皆是輸家,政府公權力受損,老百姓罵政府,凡此肇端於執行公務的公務員未克盡職責,未以民為主、以法為歸。

  以本人為例,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三十日,接到證券公司營業員電話,說該公司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命令,要禁止本人移轉或處分所有股票,理由是本人欠繳稅款,再同年八月五日郵局通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收取欠稅NT$4545元;奇怪的是本人卻從未接獲任何通知,攸關欠稅相關文件,以本人直覺,這肯定是烏龍事件,遂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調閱相關証件,嚇然發現是國稅局補徵本人八十七年所得稅,且文件登載與事實不符,本人遂向國稅局嚴正抗議,一、為何凍結所有股票之處分,二、未通知本人強制扣款,三、名譽受損。國稅局事後來函說明已撤銷相關措施,並退還稅款,但令人遺撼的是來函中,道歉意思,一字不提。

  祈盼有為的政府,當每年向辛苦工作的百姓徵稅時,是否心中有百姓?有無致力提昇效率來服務人民的規劃;另乖乖的納稅人,當您接到任何補稅通知時,請看清楚,問明白後,再去繳交稅款,以免弄錯,很冤的,即使公務員搞烏龍,他可是不認錯的,搞不好還怪您不看清楚哦!小心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