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與義務

何葆芬
  出社會的第一份工作就是美容師,我一直都很喜歡美的事物,所以一做就是六年,從年輕貌美的小姐做到當媽媽,服務業的上班時間長,加班超時的事已經是家常便飯,當然也犧牲掉和孩子相處的時間,內心時常很矛盾,加上老闆有一些不合理的待遇,讓我無法繼續在工作崗位上服務,只好選擇默默的離開。這件不愉快的經驗讓我變得很沒自信,臉上迷人的笑容已不見了。因為有母親大人的鼓勵時常陪伴我教我凡事往好處想以及轉念的功夫讓我找到自信心。沒有了過去的陰霾,有了自信,反而找工作更順利,現在跟同事相處也很愉快, 我當了母親才體會到媽媽的偉大, 親就是辛苦看得見。所以我更加珍惜與女兒以及家人相處的快樂時光。

  最近從報章媒體看到許多負面的社會新聞,許多人在工作上沒有受到應有的尊重,所以選擇輕生,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人是生而平等的,人與人之間應該互相尊重。

  權力是靠自己爭取,不知道維護自己權力,淺移默化當中,也漸漸改變一個人的個性,在氣功老門派練功,修心養性,學到勇敢,對的事就要勇敢去做,因此我懂得什麼是人權,每個人都有生存權,以及人權,上天有好生之德。反觀,現今人心難測,世局多變化災難頻傳,正是因為環境的破壞加上世人的心都生病了,所以造成整個大自然反撲。還有身心靈的不平衡以及人權受到迫害,想要改變世界,就要從自身做起,發出正心正念,尊重人權和愛我們的家人,甚至所有的世人。唯有轉動好念才能轉動世界,這是我們身為世界公民應盡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