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國小三年級的時候,有一位數學老師在我正在上別的老師的課時,把我叫到課室的門口,用我的數學作業,很用力的扔向我的頭,然後大聲的責備我,說我作業做得很爛。她剛好抽到我的作業,給數學主任檢查,結果可能我作業的某些部份忘記改正錯誤,她覺得自己的學生讓她顏面無光,很生氣的在課室門口罵了我十分鐘,當時真的覺得自己很委屈。而且班上的同學都看見了我的慘況,我真的很想哭,課室的老師也很尷尬。
當天的情形我現在還記憶猶新。
事后我覺得自己的數學成績每一年都往下滑,而且一次比一次差,到最後我看到數學課本都很討厭,我覺得那個老師沒有做到人權的部份,當時我因為她是老師我尊重她,沒有頂嘴,也沒有告訴父母這件事。可是她卻沒有尊重那時還是小孩的我,我覺得自己小小的心靈受到極大的傷害。中學時還是很害怕上數學課,我總覺得自己的數學很差,很害怕老師用異樣的眼光看待我,所以就很排斥做數學作業。我認為身為老師,只考慮自己的立場,而不顧他人的立場,根本就不配做老師,她的行為可能導致學生日後的陰影,身為知識分子,可是卻不懂什麼是人權,難道是小孩就不可以有人權嗎?所以我到現在還是無法釋懷,想到國小的回憶,到目前為止我還是無法原諒那位老師,覺得她根本不配做老師。
上個月我在西門町親眼目睹了一位警察騎機車追趕小吃攤位的小販,當各種小販都逃走過後,我看見了一位大約六十幾歲的老太太,因為沒有力氣推攤位車而很吃力又很緊張的在躲警察,但我看見了那位警察先生其實有在放慢機車速度,讓老太太離開,我當時覺得還蠻感動的,我覺得那些小販在法律上確實犯法,但他們也是人,他們也要生活,也要過日子,警察也有他們的責任,也是有他們的難處,但那位警察卻讓我覺得至少有做到"人權"的部份。我當時真的同情老太太那麼老了還要出去工作,還好當天她遇到一位好警察。可是我在師大夜市的時候卻看見了一位不幸運的老爺爺,也是因為非法的攤位,而被警員大聲的責罵,看了覺得好心痛,老爺爺一直縮著身體,臉上露出傷心的神情,我看了好難過。我和四位同學,當時就故意站在那裡看警察罵老爺爺,結果後來就越來越多人來看,警察好像覺得不好意思,就警告老爺爺後離開,那位警察真的很討人厭,以為自己是警察了不起啊!他的薪水還不是納稅人給的錢,難道他就不能顧慮一下老人家的心情嗎?難道老爺爺是因為吃飽太閒才在那裡違法賣東西嗎?難道就不可以用好點的語氣對待老人家嗎,連老人家都不懂尊重的人,大概也應該不曉得人權兩個字如何寫,警察如果每次只會以法律站在自己的立場的話,那他就只是一台機器或電腦,那我們就不需要警察,我們用機器或電腦更好,也就不需要浪費納稅人的錢,因為不懂人權的警察,人民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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