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然的愛與尊重為根本的社會

工業技術研究院/管理師 何錦堂

  西元1963 年美國馬丁路德.金恩博士,由於他對於美國阿拉巴馬州伯明罕市的黑人同胞長期以來遭受到不平等的對待,發起了抗議行動,因而遭到逮捕入獄。當時的黑人在伯明罕市處處受到歧視及各種暴力的侵犯,及人身行動、場所使用上的限制,也就是一般所稱的種族隔離。當金恩博士被捕入獄後,曾寫了一封信 (Letter from a Birmingham Jail) 說明他之所以入獄的原因,他寫了二段與法律不平等有關的話語,摘述如下,

"I am in Birmingham because injustice is here.";
"I would agree with St. Augustine that 'an unjust law is no law at all.'"。

  中文的意思是說,

  "我之所以在獄中是因為法律的不平等所造成的。";
  "我同意聖.奧古斯汀的說法,法律有不平等的地方,就等同於是沒有法律的存在。"

  這是一個非常有名的人權爭取的典故,在這個人權高漲的時代,執法者握有法律的權杖,實應引以為戒,善為之。

  人權之所以被重視,其實也是時代產物,不論是神權、君權乃至人權,其歸根皆是不平等對待,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及權力、利益被區隔開了,如此應運而生人權,立基點已是不平等了,因此在既有法律架構下所要爭取的仍只是一種【妥協下的平等】,其所衍生的也是一種【妥協下的人權】。

  自有人類以來,適者生存的競爭形成現今我們所賴以維生的各種信念,經過數千年的輪轉,生生死死,現今的人類仍是沒有進化,依然是在這適者生存的競爭條件下傳承著。如今全球面臨存亡與共的大自然滅絕時期,我輩實應靜心思量,找出扭轉滅絕結果的根因,方能永續人類的延續與大自然的和平相處。

  因此,提出【全然的愛】與【尊重】是其方法之一。

  首先對於【全然的愛】的意思是一種類似母親對子女的愛,人與人之間若能建立這種愛的情操,對待每一位週遭的人們都能以一種無私、全然奉獻的愛心,不求回報的付出,則在這個世界上無論走到任一角落,充滿愛心與祥和氣息的,人類的身心靈才會有真正的安全。

  雖或如此的祟高理想,仍不免淪於空談,因此筆者提出現今社會只要每一個人能做到一件事,【尊重】,那麼就有希望達到【全然的愛】的理想。

  這裡所提出的【尊重】不是一般口頭上的意見上的尊重。一般口頭上所說的大部分是【口是心非的尊重】,只是在禮貌上的說詞,其實在意念上、氣息上是構成傷害的,因為它不是真心的。也因此,到處可見在國家議事殿堂中、社會營生環境中、居家親子關係上,充滿著這些禮貌性的尊重,其結果總是在吵吵鬧鬧中上演著各動人類競爭的戲碼,不論是經過了數千年的各種文化的演進,它依舊是堅固不催的,但它卻是造成人類即將滅絕的根因,我們若有心想改變,想延續後代子孫生存的責任,豈能以己利裹足不前。

  誠心地呼籲每一位人類皆可秉持中國古代聖賢,孟子在梁惠王.上篇所謂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理想社會或是西方柏拉圖在【理想國】書中所提及的烏托邦美好、平等的社會。

  【尊重】是無私的。每一個人在其生命存續期間,對於他所面對、所做為的一切事物,都將會是他自己日後所要承擔的,任何一個人或許可以給予引導或建議,但是都應該打從內心裡去【尊重】他自己的自由意志,不論結果為何,也不應苛責他。因為我們不是完美無瑕的聖人,每一個人一生當中也都會面對類似的情境,我們也是同樣地希望旁人可以尊重我們的個人意志。

  所以,根本之道是確實地給予每一個人保有【尊重】的空間。因此,舉凡,

  國家的公共建設創構- 以民為本的出發點、
  規章制度的制訂實施- 以尊重為根的法律、
  社會組織的永續經營- 以理性智慧的溝通、
  家庭親友的相互體諒- 以真心真愛的對待,

  真正的接受每一個人的異同,不是容忍,不是迎合,真誠地守護人的本份,秉持良心良知,和平地與萬有共存,才能在面對滅絕的未來,心平心安地渡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