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的人權

元智大學學生 蔡雅之

  窗外的陽光如此明媚,有些感情卻只能埋藏在心裡面見不得光。雖然近幾年來,街上的同性戀伴侶的能見度越來越高,整個社會對於同性戀也不再那樣陌生,甚至能說是習以為常。但大多數的人仍抱持著一種,我不排斥同性戀,只要不是我身邊的人就好的心態,其實恐同症狀早已不言而喻。

  前陣子台北市市府教育局發文至高中職以下學校,禁止社團從事同志交誼活動。完完全全就扼殺了青少年認識同志以及青少年同志的權益,正是因為這種恐同心態,使得多數的人,即便是成年人,對同志的認知仍然是極為貧乏,不但衍生許許多多的歧視和不公平待遇以及汙名化,同時也使青少年同志一路走來更加艱辛,無論是在校園裡頭或是家庭關係上。當然,更別提法律上不受保障的部份了。

  我覺得整個社會性別平等的教育不應只有男女平等,同性戀也是極為重要的一個環節,不但要從小紮根教育,整個社會也應該再教育。同性戀並沒有傷害別人,為什麼要去受到異樣的眼光、不公平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