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關心小市民的停車權益

 黃逢春

  話說今年一月十日星期天,上午九點多下樓準備開車回屏東老家時,赫然發現昨晚停在馬路圍籬邊的愛車竟然不見了。起先以為是車子被偷,但再仔細看地面留字,才知車子被民間拖吊車給拖走了,而理由是我的車子停在禁停區內。

  但事實是此進行區原為停車場之出入口,但此停車場早已被地主收回變更為建築之地,並架設圍籬隔絕,地上原有劃線禁止停車區顯已與最初之目的不符,早該作廢。而本人在昨晚停車時,因天黑而未思考及地上是否有劃線,此致隔天竟然被拖吊,心中實感憤怒與不平,也難怪政府調查十大民怨,任意拖吊被百姓列為第六名,絕非沒有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