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目中的警察

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會計師 劉秋敏

  波麗士大人,在偶像劇竄紅之下,成為了警察的另一個代名詞,幾個帥氣的演員、幾場驚心動魄的劇情,英雄化了這個職業。七個月前,當我還只是一般的民眾時,我心目中的警察,不是偶像劇裡充滿正義之氣的波麗士大人;不是帥氣的陽光男孩;更不是所向披靡的大英雄。警察,就是站在路邊,讓騎機車的我,經過綠燈還是會不由得放慢速度,以為自己闖了紅燈的人;警察,就是當小孩子在哭鬧,說要叫警察把他抓走,就會成功讓他乖乖安靜的人;警察,就是讓夜市裡的攤販聞風快閃的人;警察,就是處理鄰里之間大大小小雜事的管區仔,在我的心目中,警察不但不是電影裡露著白牙齒,帶著陽光般笑容的帥氣男孩,反倒是具有相當威嚇作用、令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大人」。

  有回與幾個同事一起吃午餐,說笑之間,聊起了外勤工作的甘苦,陳課員說:「我女兒六年級時跟我說,爸爸,我現在才認識你。」胡課員接著說:「人家問我女兒多大了,我都說這麼大(他將雙手左右張開比了一個寬度),因為我看到她們時,她們都已經在睡覺了。」還有人說:「接到兒子寫來的信,居然把我的名字都寫錯了。」,雖然當時大家聽了都是哈哈大笑,但在我心裡卻激起了不小的漣漪,我想那些笑容的背後,藏著的是更多的無奈與辛酸吧!大多數的警察,都有共同的遺憾,那就是無法陪著自己的孩子成長;無法時時刻刻參與家庭中的大小事。我到苗栗工作沒多久,縣內就發生了重大命案,在九華山有名婦人被殺害棄屍,記得鑑識課的楊大哥還難過地告訴我,該命案每回查到些蛛絲馬跡,線索總會中斷,無法盡速緝兇讓他對死者感到很愧疚,夜夜都難以入眠;今年清明節時,我得知通霄分局郭組長每年不間斷的為一名躲避逮捕而跳樓身亡的大陸客偷渡客掃墓,只因為答應了死者家屬會幫忙他們直到他們有能力來台接回死者骨灰,這一個承諾一做就是六年;通霄分局的吳巡官也曾為了偵破一起酒駕肇事逃逸而造成一名國中生身亡的案子,案情陷入膠著時仍不願放棄地抽絲剝繭各項資訊,為遍尋可能涉案的人而奔走數日,吳巡官對我說:「如果我們都說沒辦法,那百姓們就真的沒辦法了。」警察用很大的代價來滿足公眾的需求;用很多的心力來為公眾伸張正義;用很多的時間來解決公眾的問題;用很勇敢的心來保護公眾的人身安全,勞心勞力為了不僅僅是一口飯,而是某種使命感,因為警察是人民的褓姆,那不是說說的而已。

  這幾年,媒體總是大篇幅的報導許多警察人員的負面新聞,連我自己的親戚,在我進入警察機關前,對警察的印象都還是不佳的,總打趣的說警察是「有牌的流氓」。不可否認的,一個團體裡總是免不了存在著少數的不良份子,因為個人的不當行為,而影響整個警察團隊的形象,因為「警察」這個身分背負著許多社會責任,所以社會對於這樣的角色,所附加的道德標準當然也是相當高的,以致於這個社會才會對一些個人違反風紀的行為無限上綱。但我在這些日子裡看到的是,警察同仁為了轄區內居民的安全,24小時輪班執勤巡邏;勤務指揮中心24小時隨時待命,只為了能在接獲民眾報案時,確實掌握第一時間處理;春節期間為了保護民眾居家安全、維護秩序,犧牲陪伴家人的時間來執行春安工作;民眾至金融機構提領大量現金時,義務護送民眾安全返家;中部每年的媽祖繞境活動,出勤維持活動秩序,遏止滋事份子;為了宣導治安防治工作,設計相關內容的話劇粉墨登場,讓民眾更容易接受相關觀念;有外賓訪台,全員出勤保護外賓安全;甚至現在還必須負起家暴防治的工作,隨時留意轄區居民的生活狀態,以期預防不幸事件發生。許多許多我們生活中視為理所當然的事情,都是由一群默默付出的無名英雄所成就的,而這一切都是在我身為警察機關的一份子後,才開始了解。

  我心目中的警察,在七個月後有了不同的定義。真正認識警察這個職業之後,才發現電影或偶像劇裡所詮釋的警察故事,其實都只是警察生涯中很小很小的一部分,出生入死的畫面、與歹徒對峙的場景、警匪追逐的時刻,我們都只有在螢幕上隨著心跳加速,但真正與生死交會的瞬間,並不是眼睛所看到的那麼簡單,那麼容易逢凶化吉。我心目中的警察,是落入凡間的天使,但為了更貼近凡間,他們跟一般人一樣,有喜怒哀樂;有親情愛情的需求;有每個人都有的人性;有跟一般人一樣的血肉之軀,然而不同的是,他們的肩上還承擔著保護其他人的責任;我心目中的警察,可能有時候會有點面色嚴肅;有時候會有點不近人情,但這些都是為了能更加公正及公平的處裡多數人的問題所必須的,其實他們的內心都是滿腔熱血、更充滿著身為警察的使命感;我心目中的警察,比偶像劇裡的明星還要帥氣,比無敵鐵金剛還要無敵;我心目中的警察,是微笑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