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人權的公僕

鈺霖電子技師 廖彥霖

  看了那麼多所謂「公僕」在2010年世界人權高峰會中,寄上賀函、捲軸,小弟我感動得老淚縱橫,久久不能自己,原來還有這麼多人重視所謂的「人權」。

  記得上次感覺有人權是在選舉時,台上的人說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他們只是「公僕」,是要為我們「服務」的。

  但是經歷了好多事,看到新聞上的百姓遭受天災、人禍,哭天搶地的,但是「公僕」卻好像變成了大官,除了那官僚的嘴臉外,「公僕」好像只是為了選票及領薪水用的名稱。

  五權憲法的好處,從小就在課本中,無論小考、大考、國考,都要考,但是就是做不到,從軍政、訓政到憲政,每一時期的階段性目標都很明確,也為了國家的生存而做出貢獻,除了「覆巢之下無完卵」的體認外,百姓總是無條件的接受國家的要求。

  人權終於被喚醒了,連小學生都會自力救濟,拍下不公平的事,上網公開,然後看著打死不認錯傳道授業解惑的「父」(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原本聖人般的嘴臉由青色變成白色,台灣的人權從小紮根,在國際社會上,應當成一里程碑,名次應向前邁進一大步了。

  但是小弟我怎都沒看到有「公僕」為盧正案出聲?司法人權好像事不關己,是個燙手山芋,都已經有監察院的糾正文了,也犧牲掉一小老百姓了,卻仍是粉飾太平,除了祝賀文外,只是口號喊一喊,或許是逝者以已,來者可追的心態下,只要能保住官位,什麼都好說,群眾的心理年齡只有三歲?

  司改會雖仍為盧正案的真相與公平正義而努力,但是「公僕」卻消極的等待有新聞價值的事件來上電視(增加曝光,還可省下大筆的廣告費,何樂而不為?),真相在那裡?或許盧正的命像小螻蟻一樣,不值錢,視人命如草芥的司法有何資格談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