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我見-醫院篇

家庭主婦 董玉華
   看到聯合國非政府組織世界公民總會有心發起捍衛人權,以地球村民為共同志業所做的努力,極為動容,想起了自身所經歷的小小回憶,忝與天涯比鄰的世界公民共襄此一盛事。

  個人因為在醫院工作,看著生、老、病、死於此每日在此不間斷的輪迴著,總希望在這些病友或家屬中,能以社工所能協助的最大努力盡一份心,有許多時候當單身無依的老人家住進院來,所有治療與醫療行為都無人為他們做見證時,護理站總會找到社工室來,央求我們協助見證,但在這些治療同意書中,偶而會夾上一張病患約束同意書,所謂約束同意書就是要將病患手腳作一適當約束以利醫療作業得以遂行,在簽這張同意書時,單位通常會再三要求先看一下病患實際情況,了解約束是否有其必要性,若是必須管制病患行動,也要在一定時間後暫時給予短時間的解除,想來這也應該是讓病人享有原本屬於他個人的自由權利吧!

  癌末病人常常是最讓家人心痛與不捨的,有些家屬不願讓病人知道病情,千方百計的隱瞞,怕病患知道後會無法承受,即使病患要求真相,但因家屬的善意,直到病患離世可能都無法得知真正原因,來院之前,我也持如此看法,但在接觸許多安寧志工朋友後,我個人覺得病患若有機會得知自己將要面對有限時光,讓他能在最後的時日中對自己的一生重新作一回顧,放下該放下的,該交待的交待;病患勇於面對疾病、家屬真誠支持;前者有家人的善意深情,後者做了自身的主張,應該也是人生權利的一種表達方式,是耶?非耶?行筆至此,反有些猶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