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的人權何在?

桃園縣中興國中/幹事 葉玫姍

  人民有看病的權利,醫師有診治病患的義務。以往看病時,病患總是認為醫師高高在上並且把醫師的話當聖旨。現今,醫師解釋病情後,病患或家屬可能會事先獲事後去蒐集資訊,以利去判定醫師所說的話。但是,畢竟醫療是專業度高的良心事業,故醫德更顯得重要!醫病關係是否良好,也建立在彼此的信任。

  前不久陪著母親去台北某大醫學中心某名教授看診,上次看診時此教授告知骨骼掃描可能有病變,需進一步做核磁共振。故母親終日擔心(其癌細胞有轉移至骨骼),直至此次看診。母親除了須忍受身體骨頭常不定時酸痛,還要承受病情可能變壞的壓力,如此對病情會有幫助嗎?看診當天醫師及專科護理師態度冷淡,此教授看診時,連看病患一眼也沒,只盯著病歷說:「乳房超音波沒問題、腹部超音波沒問題、胸部X光沒問題、核醫沒問題,再追蹤」後,起身就準備去看別的病患,連抽血報告也沒解釋。身為家屬的我問了一個問題,也隨便敷衍回答即走人。對於,此某標榜教授級醫師及指標醫院,卻是這種看診態度深為家屬及病患感受情何以堪。病人的權利及尊嚴何在?

  在台灣當然還有非常多有醫德的醫師,如今醫師的地位也許不再是高高在上,但病患的性命還是交到醫師的手上。醫師平心靜氣及耐心的看診,發揮醫療倫理成為有良心及良知的好醫師!所以,如何維持良好的醫病關係,建立彼此的信任感更顯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