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與人權

台北縣立思賢國小學生 黃詺勛

  人權是對一個人的尊重

  也對自己的負責

  如果我們可以決定自己的生活

  我想過得自由一點

  可以和我的朋友一去玩

  也可以和我朋友一起去很多地方玩

  也可以自己做自己想做的事

  可是卻不可以影響到別人

  這就是尊重人權

  生活中有很多很多的例子

  例如不該在教室吵

  會影響同學的受教權

  也會影響老師教導學生

  我覺得這是我目前最需要改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