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器底下的人權?

元智大學學生 黃郁妤
  所謂的人權就是人民應享有基本的權利,而在現今的社會上,往往都會出現一些違反社會人權的事情出現,例如在前一陣子的新聞中,有一位60歲的阿嬤,因為涉嫌詐欺被關在警局拘留所裡,甚至還被上了腳鐐,警察還口出惡言的對待這位婦人,婦人絲毫不受到一點尊重。

  而在我的生活中,也發生了一些違反人權的問題,前一陣子,在父親的公司裡,公司稱說『要兼管公司的財產以及員工的安全』,在辦公室的各個角落裝上了監視器,而我爸工作的控制室裡也不例外。所謂的公司財產盡是一些大型的控制機台,辦公室也只不過是員工辦公的地點,那些監視器所對準的卻不是公司所說的『財產』,而是在監視員工的一舉一動,以監控財產之名,行監視員工之實,每天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必須在監視器底下工作,直到下班為止。

  父親的工作是每天24小時必須有人輪班在工作崗位上,他們常常必須要到現場查看、走動,但那些真正對於有可能會造成員工安全疑慮的室外地點卻沒加裝。另外,購買公司機械設備方面一直說預算不足,而對於購買監視器卻一下子就購買並且安裝,效率極快。所工作20幾年的環境,第一次聽到用這種名目來監視員工的行為。

  我們希望人人都能受到更多的尊重,包括員工,信任與尊重讓人心理上較無壓力,也是一個文明國度該有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