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的人權

元智大學學生 曾莉雯
  人在被賦予性別的同時也被一種隱形的規定給限制著,規定著男生就應該和女生談戀愛、結婚然後生子,這樣關係的發展才是正常的。然而在這世界上實際上還存在第二種、第三種的男女關係-男生與男生、女生與女生,這是所謂的「同性戀」,他們除了對同性產生的情感和慾望,還背負著不被道德以及法律所允許和承認的壓力。

  世人的眼光是銳利的,嘴巴更是不饒人。在台灣同性婚姻並沒有合法化。在街頭上時常可見牽著手或是當街接吻的男男或女女,一般人路過絕對不是瞥一眼那麼簡單,一定會對他們指指點點,在背後咬耳朵,誇張一點的還會叫他們滾開。這樣的作為絕對會對他們的心理造成傷害,他們到底做錯了什麼?他們也只不過是愛上了同性別的人而已,他們不殺人不放火,並沒有那樣的罪無可赦吧!

  相反地,在雪梨,對同志則是另一個態度,他們大方接受,並且給予同樣的眼光,他們甚至還會有盛大的同志嘉年華,因為在那裏同志婚姻是合法化的。我認為像雪梨這樣的國家是平等的,他們不在性別上作區分,公平對待每一個男女,給予他們空間和支持。雖然並不期待在台灣也能有如此待遇,但我想給他們一個最基本的尊重並不過分吧!他們的生活就跟我們沒什麼兩樣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