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尊重與死刑犯

台灣區世界公民總會義工 彭仁貴

  近幾年來台灣社會有個非常奇怪的現象,為了要執行死刑與否,兩邊鬧得不可開交,甚至連執法的法務單位也被夾在中間,左右為難不知如何是好?讓廣大守法的群眾們,對台灣的司法失去信心,政府的威信,此時也蕩然無存。

  現今的法院在審理有關於死刑犯的案件開庭時,總是有一些人權團體在聲援那些加害人(犯人),幫他們爭取免死的權利,也主動義務的幫他們辯護,陣仗之大超乎人之想像,那被害人之家屬頓時成了弱勢,廢死聯盟的人也總是要求被害人的家屬原諒加害人並寬恕他們;弄得是非不分,讓守法的人惶恐不安,怕那些人(加害人)以後假釋出來後再犯案,這個比例是非常高的;因此法律就被這個團體的人給綁架了,這團體也成了死刑犯的護身符,也沒辦法治加害人應得的判決。

  每當從電視上或是從報章媒體上看到這個團體的人在聲援那些犯罪人的畫面時,極大部分的民眾皆十分反感,且對此一團體的舉動不以為然,並認為他們在干預司法、阻礙司法的正常運作。

  法律要判犯人死刑,從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要判一個人死刑,至少要經過二、三十位法官來審理,都認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罪犯活下去才會被判死刑,非常慎重下才會確定一件死刑出來,如認為有誤判,還有非常上訴等程序來救濟(引用警察大學侯友宜校長被採訪時的一段用語),所以法官要判犯人死刑是非常嚴謹及慎重的。

  現在這個人權團體組織的人鼓勵那些被判了死刑的人們打非常上訴,有的死刑犯甚至被關了十幾年還再打非常上訴,這些人的舉動不僅浪費社會資源,也讓廣大的民眾們覺得他們在知法玩法;這些所謂人間正義的人權團體,你們有沒有幫受害人的家屬站在他們的立場去感受一下他們心中的痛,是否也能站在受害者家屬的立場多幫他們想一下,並多給他們一些撫慰及關懷,並也能傾聽受害者家屬的心聲呢?而不是一味的去要求受害者家屬要原諒及寬恕加害它們家屬的那一些人。

  美國及日本到現在也都還在執行死刑,都沒人去講他們野蠻及不人道,為何我們政府的法務單位要執行為民伸張正義的公權力時,卻會被批評為不人道呢?這個標準到底又在哪裡?

  慈悲及寬容是要有良心的,不要因一時的假慈悲心及太人道理想化而危害到奉公守法的善良人們,也讓政府的公權力受損,甚至貽笑國際。

  以太極門案為例,檢察官侯寬仁的違法濫權造成太極門極大的傷害,雖然事過十餘年太極門仍想討回公道及清白,最近也按鈴申告侯寬仁違法濫權;試問那些被害者的家屬們何嘗不是、也祇是要個公道而已。

  以台灣目前整體社會的道德觀及民眾守法程度還不到廢除死刑的程度,除非哪天整體民眾的道德觀及法治觀念有向上提升的時候,不然這項制度的存在也是必要的,所有民眾也衷心期盼著大家相互尊重、多些祥和、去除暴力,不要再有傷害人命的事件發生,這死刑制度也就名存實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