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權與限縮

愛爾美服飾公司董事長 陳國政

  人權是當今世界之潮流,尤其民主國家更為重視, 然保障人權、護衛地球等非一己之力可及,須賴全體人纇共同努力,因那是人類尊嚴之基礎,不論在生命、司法、大自然環境生態等,得以讓人與人之間及人類與大自然環境間和平共處,互不受到侵害與迫害,得以共創雙贏,互蒙其利。

  雖然當今各國不斷努力,然人類常違反人權,世界各地以各種方式如性別、政治、種族等理由讓彼此歧視,而造成社會暴動及軍事衝突。人類為謀其利,破壞大自然生態,導致災禍不斷。當然為圖生存,而使用各種手段以達其目的,無可厚非,然仍應遵守『相互尊重』之原則,方不致於自相殘害,俗話說:『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乃為何人們不斷主張人權後,卻仍亂相四起之主因。
唯有平權概念普及時才能體現人類的尊嚴,然而以務實的眼光來看,這些年來人權發展受阻,我們必須醒思其受阻之原因,然後尋求解決方案,方不致於淪為海市蜃樓。

  國父提倡革命人權,其意在於人權雖係天賦,卻須人們自己去爭取而來,觀今之社會爭取乃其人權之展現,然並非只求一己之私,而忽略他人之權利,甚至損人卻只利己,那過度主張其權力,非但為法所不容,更會遭到非議。即使大自然亦同,適度開發利用可共創其利;反之則必受其害。

  如何方謂適宜的『人權主張』?子貢曰: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吾亦欲無加諸人。此是孔子之恕道精神。雖是故有道德規範,從今之觀點而論,亦應是法律所規範,例如自由應以不侵犯他人之自由,才是真正之自由。孔子亦云:『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故我國人倫、道德思想,如三綱五常、四維八德等之教育,實有深耕之必要。

  孟子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也。」此乃謂人應具足『仁、義、禮、智』四端,方不致互相侵犯、攻訐、廝殺......等,故保障人權,除法之規範、執行外,教育與道德素養乃不可或缺之ㄧ環。

  台灣自70年代末開放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以來,雖助長社會之文明與自由,無形中更能將社會上醜陋一面揭發出來,使得社會朝正向發展,促使人與人間更為密切、互動與關懷,然另一方面氾濫之言論,擅用媒體於惡意批評、攻擊,各持己見,自以為是,不但毀人聲譽與尊嚴,更破害社會和協,動盪不安,而不自恥。此現象應非爭人權之本意。

  同理,人類應與大自然共存,然人們為追求利益,求生存,而不斷開發環境與科技創新,當過度開發時,造成氣溫上升,破害大自然生態,因此人類浩劫不斷,世界各地災禍頻傳,此更證明上述之...自作孽,不可活之道理。

  就台灣而言,山坡地不斷開闢成茶園、高山樹木遭盜採,水土保持破壞歹盡,又加上天候異常,土石流一奔而下,禍害無窮,又超抽地下水,形成地層下陷,海水倒灌,帶來生命財產之損害,八八水災足以為證,茍非人為因素,何以遭此禍害。

  欲求人權伸張,重視人倫教育雖可一勞永逸,唯非一蹴可及,茍輔以法規之完備與落實執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之原則,當可享事半功倍之效。故不享受特權、不關說,得以讓違法亂紀者於接受懲罰時信服,進而改變價值觀,人人活得有尊嚴,生命活得有意義、有價值,發揮正義、慈悲之心,共同造福世人,讓世人平安、快樂、幸福,讓世界安全、安定,經濟發展,共同愛護地球,保護地球。

  追求「以民為本」、「以法為規」、「保障人權」、「護衛地球」等,乃世界潮流之所驅,世人將聚集而成一波波改變世界的巨大能量,讓人權發光,進而實現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再現禮運大同篇之世界,人權自當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