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正大 智技並行

光智青少年心理衛生中心主任 陳珠璋

  「光智商會」是日據時代由台灣本島人經營的營造廠中最為出色的三家之ㄧ,在民國12年時由家父海沙公獨資創立,其秉持著「立志工業者需要唯存公正、克耐勤勞」、「言行光明正大」、「事業智技並行」的精神來完成每一項工程,讓住者安心,用者便利。國家要永續發展,除了硬體建設要完善,其中組成的人更是重要,就像一個建築物最重要的就是基礎要打得好才會穩固,兒童青少年就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與棟樑,兒童青少年能健全發展,國家才能富強安康。有鑒於此,家父以「熱誠良習」、「尊制守分」、「修學養德」、「正理善行」為信念,十分重視社會良善風氣與國家幼苗權益之提升,對於社會福利之投入更是不遺餘力。

  人的健康包含了生理、心理、環境三個層面,生理的健康仰賴乾淨的空氣、水與食物;環境的健康有賴政府提供良好的政策與維持基本生活的條件;心理的健康則需有平衡的自我。相應於民國79年12月公佈的精神衛生法第十二條「各級政府應按需要,設立或獎勵民間設立心理衛生輔導機構」之擬定,民國72年7月創立的財團法人台北市光智社會事業基金會所設立「海沙紀念圖書室」,於82年4月改為「台北市士林地區青少年心理衛生中心」,且開始服務,並於同年6月26日行政院衛生署張博雅署長親臨主持開幕典禮,成為在我國民間首辦的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目前台灣每個縣市政府也都成立了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共同為社區及民眾之健康促進而努力。

  以下僅從目前本中心四位專職人員之工作項目來介紹本中心的服務內容:

  (1) 全盤心理衛生規劃:主要是精神科醫師陳珠璋主任過去十七年間之負責範圍,將於民國99年7月開始由在台大醫院精神部服務過將近40年之黃梅羹資深社工師接任。

    1.司掌管理事務及人事調動方案
    2.主持每週一次本中心事務會議及每學期各一次的台北市北區國小及國高中輔導主任協調會議
    3.到校服務:宣導講座,問題研討、個案討論等。
    4.與有關心理衛生機構之聯繫及合作。

  (2) 家庭心理衛生:主要是李欣穎社工之工作範圍。

    1.夜間門診個案及家庭資料之整理。
    2.超過半年以上未持續會談的對象之追蹤。
    3.補助及捐款內容之整理。
    4.大學研究所實習學生之督導。

  (3) 學校心理衛生:主要是楊素雲社工師之工作範圍。

    1.到校服務:個案討論會、問題研討會、宣導演講會。
    2.成長團體:學校輔導老師心理劇團體、學生心理輔導團體、家長母親
     教育團體等。
    3.到宅服務:中輟或不主動求助個案之輔導。
    4.各種心理衛生有關活動之安排。

  (4) 社區心理衛生:主要是王瓊玉幹事之工作範圍。

    1.才藝班之籌備及管理。
    2.週年慶活動之規劃及聯繫。
    3.志願工作人員之組織。
    4.機構出納及環境之美化修繕事宜。

  本中心主要工作特徵之一是夜間門診制度之建立,並於民國97年1月正式與國軍北投醫院簽訂建教合作契約。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五時半至八時半的三個小時,分為三段,每天有一位精神科醫師及另一位社會工作師或臨床心理師之配合,原則上每天處遇六個個案或其家族問題,以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之心理衛生次要預防方向服務。

  本中心各項工作自成立以來一直受到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及教育局之支持、鼓勵、援助下順利地經營發展。尤其於民國93年接受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之「北區心理衛生照護網試辦計劃」,並自民國94年以來,每年衛生局委託辦理「北區心理衛生直接服務實施計劃方案」,對台北市北區心理衛生首要預防,就是一般社區民眾心身健康之促進有所貢獻,覺得高興及欣慰。

                福 四 月 好 季 節
                道 人 心 極 溫 暖
                線 清 楚 各 自 在
              公 爾 忘 私 表 奉 獻
              民 惟 邦 本 定 原 則
              人 類 為 萬 物 之 靈
              權 能 分 開 保 規 範
              高 風 亮 節 趨 和 平
              峰 巒 呈 現 自 然 景
              會 心 微 笑 真 快 樂
              圓 通 能 力 可 適 應
              滿 面 春 風 較 輕 鬆
              成 群 結 隊 互 合 作
              功 成 名 就 覺 喜 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