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品德談人權

元智大學學生 陳姿妤

  「尊重哪裡買?便利商店買得到!」這樣的趣味說法顯示「尊重」若以物件具象化,且用金錢計量的話,幾乎在隨便一個巷口的超商就能得到,同時表示了「尊重」這個態度的容易性。
所謂品德和尊重相輔相成,想要得到尊重,必須懂得尊重他人在先。一旦每個人都擁有這樣的態度,社會便開始有品德,共體也將不斷精緻化,對生命的尊重、人權的講究、乃至對環境的關心都將會更加深刻。

  當前台灣教育體制,在「愛的教育」號召下,往往盲目溺愛與放縱,培養出一個個失能又失德的草莓族。我們的品德教育在理想與幻想中載浮載沉,孩子的品德教育永遠比不上學校考試、補習班所給予的學習內容來的重要,社會風氣告訴莘莘學子們,讀書考好學校、找好工作賺大錢是唯一價值所在。這種情況下,許多人遇到挫折總反其道而行的嚴以律人、寬以待己。把自己視為第一的態度,讓人變得為所欲為,哪來的尊重?哪裡又有對人基本的人權概念可言?

  不論是社會教育、學校教育或家庭教育,我們都應該培養有判斷能力的獨立個體,對於生活上的是非黑白,皆必須有能力評估、有勇氣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