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人權,人人有責

台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學校學生 陳佳穗


  我覺得大家應該要互相尊重對方才對,我們都很希望別人尊重我們的人權,但首先我們要先尊重別人的人權,甚至關心弱勢人群的人權!

  在學校對同學,要好好說話,不要跟同學大呼小叫或太兇的的對待同學!這樣同學會很不舒服,同樣地,我們跟家人講話也是一樣,不可以對家人大小聲,這樣也是很不好的行為。我們要拿別人東西時,要經主人的同意,不可以隨便就動別人的東西。

  在家中,如果爸媽沒有經過你的同意,就進入你的房間看你的東西,你應該很生氣吧!因為有被侵犯隱私的感覺。相對地,孩子也不可未經父母的同意,就動父母的東西。

  民主的時代,要尊重大家的意見,所以在一個團體裡面,大家一定互相尊重彼此的意見,不可以剝奪眾人的權利,獨裁地要大家全聽某人的意見,或全照某人的意思,這樣也是剝奪了眾人的人權,所以我們一定要都聽聽別人的意思,然後再來共同討論、共同決定。

  台灣近來發生許多天災人禍,例如八八水災等,許多人都受傷,甚至失去生命,或者生活一下子陷入困境,這些人的人權亦不可忽視,政府單位及民間都應該持續的關心及幫忙,多給予陪伴、生活協助,因為他們也想像我們一樣,生活衣食無缺、平平安安。

  落實人權,減少紛爭,促進和諧,世界和平之路不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