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老人人權,從關懷與實踐做起

農民農民 許炳煌

  從以前三四十年代艱苦的農村環境中成長裡,家家戶戶均是祖孫三代或四代的大家庭,每戶農民的小孩至少三位以上,就記憶中附近村落大多數每位父母均生四至五位小孩,甚至還出現十二金釵的家庭。也因為農村裡大多數家庭都是普遍貧窮的關係,也因為存在「多人多福氣」,多生幾個小孩還幫忙做家事下田務農等觀念,才會有著這麼多的家庭以多生小孩來解決家裡的貧窮,並且存在著以多生男孩之觀念。雖然日子過的很艱苦,三餐有ㄧ頓沒ㄧ頓的,吃的是藩薯籤配醬瓜。但是對於要求子女盡本分,守規矩,共體時艱幫家裡賺錢,確是大家ㄧ貫的立場。小孩如有不聽話或稍有遲疑時,就會遭到大人的挨罵或挨打。因此小孩對大人的要求只有逆來順受,不敢違抗或反駁。

  今日的社會已經變了,我們都已經老了,但是我們這個年代的老年人還在守護的這個土地,不願搬離這個養育我長大的庄腳所在。因為這間厝、這個環境、這個空間、還有這個空氣和人情味,是別的地方所沒有的。小孩長大了,有他們自己的家,有自己的意見,以前小時候還會聽我們的話,照我們交待的事去做。現在成家立業了,大部份多在北部工作賺錢。看著自己的小孩與附近的小孩都離家工作了,現在只有老年人緊守家園與農田。雖然小孩子們都有邀請我們搬過去跟他們住,但是熱鬧的都市生活、居住的空間,附近的環境都不是我們想要的生活。因此我們老人家還是寧願住在鄉下生活,因為這裡有我們的味(台語)。

  但是最讓我們鄉下老人覺得不公平的事,就是政府和小孩都不尊重老人的意見,老人的人權長期遭受漠視。雖然有老人年金,但是、那些還是不夠的,老年人需要是關心和照顧生活品質,鄉下的醫療落後,交通不便利,農田無人耕種,小孩不在身邊照顧均是我們所憂心的。雖然我沒有在憂心我的老年生活,但是看見其他鄰居的小孩如此對待自己的父母親,真是會捶心肝。

   我覺得政府要立法照顧老人,尤其應針對三代同堂之家庭做出獎勵或以大量節稅為誘因,才能讓年輕人重視老人的價值與貢獻,我的建議如下:

ㄧ、由政府立法要求小孩應每月至少ㄧ次回鄉下探望父母或祖父母,關心老人家的生活起居

二、政府應對獨居老人(包含夫妻)65歲以上應每月至少二次以上之定期訪視,由縣市政府派人訪視關心。

三、針對不孝順父母的小孩,政府應做出嚴懲或扣留財產等處罰,避免老人家將財產分給小孩之後,小孩不理或互相推卸。

四、政府應舉辦老人人權活動,將有關老人的權利和福利都應該主動告知老人,因為老人是弱勢,還有許多老人不認識字,因此政府有必要舉辦老人人權活動。

五、政府應針對有撫養父母而且有實在居住及奉養的情形,給予大幅度降稅,(例如三代同堂)以鼓勵年輕人用行動來關心老人,藉由此項政策,讓社會大眾重視老人。

六、政府應主動定期派人至鄉下或偏遠的地區去檢查老人的健康情形(不能侷限只限於一處位置,因為老人行動不便),應以鄰為單位,或者直接到府健檢,因為老人較為被動,且思惟較為傳統,不想麻煩他人或子女之工作疲累等因素,怕造成子女的負擔。

七、各縣市政府對於老人的福利都不ㄧ樣,有的縣市每年三節的敬老津貼都不標準,對較貧窮縣市的老人是ㄧ種汙辱,不夠尊重人權,用錢的等級來區別老人的價值,是ㄧ種不平等的對待,政府應該由中央一致性對待老人。

八、政府應重視品德教育,從小學做起品德教育,從小學生教導要走入鄉下關心老人的生活,讓小學生學會做家事,幫忙老年人的住家清潔工作,讓下ㄧ代學會敬老尊賢,以及感恩心與關懷心,這才是教育之根本。

九、媒體應負起監督政府施政責任,監督政府有落實善盡老人福利政策,監督政府應盡的責任與義務。

十、媒體應發揮媒體之角色與功能,發堀社會弱勢團體與孤單老人之現象,藉此喚起政府與社會之重視。

  未來的社會老年人會愈多,此時如果政府不重視老人人權,將來社會將會愈來愈亂,教育沒有做好,人權沒有落實各階層的話,將來只會自找苦吃。而重視老人人權需要政府的執行、社會的投入、媒體的監督、教育的貫徹,才能讓目前許多孤苦無依的老人得到保障,對未來也才會建立起機制,社會也將會更合諧,家庭更幸福美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