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是中國家戶喻曉的好戲,足以媲美現在美國正在流行的CSI(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影集,因為這兩齣戲無論是包青天大人或是美國現代法庭調查員,總是明察秋毫,為民伸冤,伸張正義,讓事實的真相能夠呈現出來,所以無論是貪官污吏或皇親國戚犯罪,只要是有犯錯的,都要接受該有的制裁,最終也都能真相大白及保護到善良的百姓。由此可見,呈現事實的真相,讓人民的安全受到保護,真的是政府執法人員最重要的目標,且在追查真相得過程中,更是要小心謹慎,因為執法人員的對與錯,影響到人民生命及權益可是非常的大。
最近媒體不斷的討論台灣的司法檢察體制,讓身處台灣的人民深感遺憾及難過,日前看到新聞報導,據統計,台灣近十年冤獄5435人,賠償公帑46.8億元,但這些受到冤獄的人,身心受到的煎熬及一生的名譽絕對不是金錢有辦法彌補的,而且這些賠償金也是由全民買單,這些執法不慎的人員,卻不用負擔任何的懲處,人民的權利何在?記得我讀國中時,剛好假日與同學一起做報告,但其中有一位女同學卻在隔週喝農藥自殺了,因為這樣我也收到法院傳單要去說明我們假日跟這位女同學做了哪些事情,當時我才十五歲,站在法官前面答話感覺是非常的恐懼,但我的導師卻沒有這樣好過,他是一個盡心教學的導師,但因為檢察官懷疑他有可能對這位女學生有做侵犯的事情,所以對我的老師家中電話進行竊聽,偵察期間公開消息,老師住的整個眷村都對老師全家人指指點點,老師的小孩在我們學校就讀,也被同學們抱以異樣的眼光,當我看到老師在法庭上流著眼淚訴說他的清白,心中真是難過及無力,事隔二十幾年了,這個畫面在我心中卻是難以抹滅! 後來,雖然法院還給老師清白,但老師因為這件事情,被迫提前從學校退休,全家也因為這個傷害,舉家遷移到別處去了。現在回首這個往事,心中仍是感到難過,想想老師及家人的人權何在? 台灣刑事訴訟法第154條雖將「無罪推定」原則明文化,但若是執法者不依法行事,單憑個人的意識及想法來認定的話,那人民的權益就會被漠視,我的老師就是一個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他一輩子的清譽就這樣被毀了,任何的補償都是無法彌補!
台灣號稱民主法治國家,但在司法體制運作上,卻經不起全民的檢視,從電影「不能沒有你」、蘇建和案及流浪法庭三十年等來看,尤其最近的社會狀況來看,無非都是政府沒有依法行事,造成對百姓生命財產的迫害,也讓很多的家庭破碎。 與其事後補償,政府及執法人員更應該被提醒及教育是要依法行事,才不會本末倒置,這才是做到真民主及真法治的根本之道。 記得馬總統之前對外有提到,公務人員應該要有同理心來為民服務,這是多麼貼切的期許!也是我們這些善良百姓心聲,我們納稅給政府就是要讓政府能做更有利人民的事,希望不要是讓公務人員領我們納稅的錢,卻沒真正服務到人民,在台灣,像我老師這樣的傷害及受到不法對待的人可是不勝枚舉,這是我們這個寶島上的一股危機,這樣的民怨是國家一大殺傷力,也會讓人民對國家失去信心!所以真心期待我們的司法體系能夠真的做到「無罪推定」來保護人民的權益,檢察官也要做到偵察期間不公開消息,讓事情在未查出真相前,人民的人權是受到保障的。台灣司法人權威性要加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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