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校園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業務部經理 林蔭辰

   還記得十幾年前,從影視媒體流傳一句口頭禪,「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乍聽之下好像是一句人權的表現,但是卻帶來當時很多負面的觀感,甚至是帶來更多處罰之行為。在這句話語裡,似乎是以我為出發點來看這個世界,不去理會他人感受,只要我過得好就好了。

   人與人之間最重要的就是相互的尊重,再從尊重之中得到信任與包容,做任何事情前,先靜下來「停、看、聽」,相信你的人生會大不同。但是,現今社會裡卻不如此,打開報章媒體,人們大多好像為己比較重,當官的每天在議會推來推去,就好像在演連續劇,往往爭論的議題都是利益為優先考量,而不是為人民而來爭取最大的權利。

   人權、人權,它似乎好像變成只是口號了,但我們如果多加了尊重兩個字,人人相互尊重人權,相信我們還是會是一個美麗的寶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