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行社服務已經有數十年了,我覺得服務業不管在哪一個環節,都有不受尊重的地方,也鮮少受到人權保護,而我更深深覺得我們這一行尤其不受尊重,因為消費者是老大,航空、飯店業是我們的衣食父母,任何一方我們都不敢得罪,更不能太伸張正義,有糾紛時往往只能居中協調或賠錢了事。
我常常在想,人民有行的自由,以及言論和生活方式的自由;但是自由也要有所約束,否則即為放縱,所以在行使個人自由權時,也要尊重他人的人權,並非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樣彼此尊重下,大家才能和平共處。凡事站在對方立場稍微思考一下那情況一定又不一樣。
在出團時,常碰會到因天氣或機械問題,造成飛機延誤起飛的情況,也常看到有些消費者不滿航空公司不理不采的處理方式而大鬧機場或霸機,雖然最後也許達到抗議的目的,但卻也造成更多人的不方便。我常在想為什麼這些航空業者總要等到事情鬧大了才願意出面處理,就像會吵鬧的小孩才有糖吃,就不能事先訂好些危機處理專案嗎?這可是對消費者基本權益的保障啊!
航空業者以前常因消費者NO SHOW造成機位的浪費,因此業者時常以超賣來減少損失,而對於那些已訂位卻被迫不能如期出發的乘客而言,那種時間和金錢損失是無法估計;更有些不肖業者用欺騙引誘的手法,將過錯歸於消費者來規避責任,這樣兩者互不尊重權利,造成義務糾紛不斷,還好現在已有罰鍰來防治消費者對機位的浪費,業者也能保證機位確實。
海關人員是掌握國門安全大權,不久前報導台灣旅客在加拿大海關被刁難和不受尊重的搜身,加上語言無法溝通,並禁止和外界聯絡,最後被遣送回台;之前在日本和泰國也發生過因無知幫他人攜帶物品入境而遭到監禁;有些濫用職權收取不當財務;對檢查行旅更是不尊重,往往被檢查完行旅箱後裏內是一片亂;似乎在海關人員面前人權已淡然無存。
而一般人常常誤以為當領隊是個快活的差事,其實當領隊最大的壓力與挑戰,就是監督行程中吃、住、行是否履行合約,尤其在海外時,更要維護旅客在異地的安全,並和當地導遊人員的協調溝通,使大家有個愉快難忘旅程,並非有些旅客眼中跟著吃喝玩樂而已。但因近年來領隊素參差不齊又沒有自我充實,加上網路資訊豐富消費者意識抬頭,才會造成領隊的不受尊重。所謂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對於領隊而言又是另一種挑戰,常在不預期的狀況下領隊所負擔是全團食、衣、住、行,如:氣候、飛機和車的機械故障、旺季時常遇到吃、住不如預期順利----等問題出現,如果沒有領隊去爭取和安排讓行程影響降低,那肯定是一趟很不愉快的旅行,所以消費者在行使權利義務時也同時能尊重領隊人權。
早期出國是有錢有閒的權利,但他們也是最尊重我們的專業領域的人,而大家也玩得最愉快,因他們在合理的要求下行使權利,而我們也在受尊重下樂於配合改進;現在我們阻止旅客做危險玩樂時是會被告因防礙自由,但出事時又都是領隊的責任,有些事既無奈又無辜,希望以後大家在行使權利義務時也能多方面思考一下。大家一起互相尊重彼此的人權,相信每一次出遊都是一次美好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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