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松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助理 林秀霙
   看了曹小妹的新聞後,心中有許多不捨和難過,她還來不及長大,來不及享有她該有的權利,來不及....,但她的媽媽幫她解決了所有的來不及,讓她在天上做個快樂的天使。
  
  回顧起這篇報導時,我常在想,如果媽媽的想法,可以轉變一下,是不是事情就不會演變成這樣,兩條性命就可以就此留住,想當然,相關的社會機關團體是不是也該為此負擔一些責任,而不是相互的推托責任,或許只要平常留意、時時提高一些的警覺性,兩條寶貴的性命就不會白白的斷送。
  
  當每一個人瓜瓜落地開始,每個人都有權利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任誰都無法替自己決定,但,現今的社會裡,大都數的大人們都替小孩決定了,決定了食、衣、住、行、育、樂,反觀讓小孩失去了選擇的權利、決定的權利,很多事都幫了小孩決定,讓小孩在不知不覺中變成了過度的依賴,這樣反而是讓小孩失去了學習生活上所該面對事情的機會。等到事情發生了就沒擔當、做事沒責任、遇到事情就選擇逃避不敢面對。

  大人們,本身除了要以身作則外更要教導小孩的事是要自己對自己負起責任,而不是依賴社會大眾給予幫助、同情。例如:最近新聞上時常報導著,年紀輕輕好手好腳的小孩因找不到作要不到錢而打傷自己的親人,一個四肢健全的人不是應該在外頭努力工作賺錢,而是用他強壯的體力去打傷家人,那悲慘的事情卻常常像連續劇般的無時無刻上演著,或許有些是躲在社會的黑暗角落裡,不被報導出來的,這些怪異的亂象,雖然那些動手的人總是到後來還是會得到家人的諒解與原諒,但有了第一次誰還敢保證沒有下次,後果只會一直惡性的循環著,請在你伸起拳頭手前先思考一下,想想後果,更請愛護生命,尊重他人。
  
  每個人,更應該要珍惜生命、愛惜生命,更要為自己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