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台灣人權意識及環境保護的再教育

介壽國中 退休教師 陳富碧
  南宋理學大師張載曾言:「為生民立命,為天地立心,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對於人權與生態保育的重視,早在兩千多年前就已被有識之士不斷地倡導、呼籲。然而,到了現今科技昌明、社會開放的時代裡,有關人與生態的價值,反而日益衰微,逐漸的為人所淡忘。我們在追求經濟市場的利益時,往往會破壞人與大自然相處的平衡,在過度的開發與掠奪之下,原本我們認為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資源,也終有耗竭的一天,而為了回歸人與自然的和諧、平衡,現在有不少的基礎教育已把生態保育的觀念扎根於國家未來的主人翁上,希望透過永續的教育,使他們能體會到:若能少一分對生命的傷害與摧殘,自然環境就能多一分的美好。除了教育下一代外,目前主宰整個社會發展的中堅份子,也開始注重資源回收、不濫砍、不濫殺、不過度開發、不過度消費、有機栽植的環保理念,這些具體的行動其實都是發自於一份對生命的尊重,在歷經許多的天災、劫難之後,人們開始省悟:地球上的生物不是只有人類,而是多樣性的,甚且就因為生物的多樣性,才豐富了環境,也豐富了我們的心靈,也唯有這樣的體悟,我們才能明白:人既然只是天地萬物的其中一部分,就應當以謙虛、質樸、感恩、珍惜的心態,取用來自於生態環境中的任何資源。

  當人類對自然生態保育有了徹底的覺悟與反省,再談人權與人本的捍衛及提升才有意義,正如太極門創辦人洪道子博士所倡導的「天地人本一」觀念,人若能尊重自然,對萬物起憐憫愛惜之心,也才能以一顆廣博、慈愛、寬恕、包容的胸襟來捍衛人權的普世價值,也如同莊子所言:「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 的境界般,若我們都能以尊重自然、愛惜萬物、自制謙卑的態度來處世,則人身為萬物之靈的意義與高度才能充分被彰顯出來。

  因為生命的價值,不只是爭奪個人之利益,而應該在「自助」、「互助」的前提下,扭轉當今社會不公、不義的憾事。如同近來發生的社會事件,十三歲的曹小妹早在母親決定自殺前已有所警覺,也和學校及社工提出求助,但學校、社工及警察機關仍因為一連串的大意與疏失,終究未能阻止悲劇的發生。回顧整件事情的始末,也可看出我國在人權素養的提升上,還有很多需要努力的地方。總統馬英九先生曾言:「台灣是以人權立國的國家」,然而所謂的人權,應該立基於法律、稅制、經濟以及生活的尊嚴上,當這四個層面能夠普遍獲得人民認同時,一個安定祥和、穩定發展的社會才得以建立。像上述的案例,即是因為曹小妹的親生父母、社工、學校、警察機關都缺乏對人權的認識與正視,不能勇於捍衛身為人的基本生命權,才導致這樣的悲劇。因此,如何透過長期的推廣與促進,使「人本」的觀念能深植人心,應是政府及教育體系的當務之急。

  另外,近來引發強烈民怨的「稅制」問題,也是我國長期以來漠視人權的表徵。許久以來,稅務單位對於小老百姓的欠稅追討是錙銖必較,但對於許多家財萬貫的欠稅大戶卻始終束手無策,甚至放任敷衍,此種形同「劫貧濟富」的消極作為,不僅是對誠實納稅者的懲罰,更枉顧弱勢者應受到國家照顧的基本權益,假若公權力能重視人權,敢於打擊不公不義,則有關民間不斷提出的稅制改革呼聲,也不致於延宕多年、毫無進展了。

  促進人權發展與生態保育的腳步絕不能緩,因為這已是國際的趨勢與潮流,也是衡量一個國家除經濟發展外,能否進入已開發國家之列的重要指標。衡諸歐美先進國家的社會,除了擁有富足的經濟條件,足供人民享受有品質的生活外,對於社會公義、人權福祉、永續生態維持的奮鬥與努力更是值得我們取經的對象。反觀我國,仍不斷為了政治立場及經濟發展的路線而爭吵不休,所謂的民主制度也僅是徒具意識形態的投票行為,而對大自然的珍惜與愛護也往往淪為口號,甚少付出實際行動,相較於歐美的國民素養,著實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

  然而,人權的促進與對自然的尊重,本就是一個艱鉅的社會改造工程,短期之內很難立竿見影,此種公民素養的培育,需要更多有志者共同攜手努力,把「尊重生命、捍衛人權」的觀念傳達給更多人,如此一來,口號就能成為行動,理想就不會只成為空談,世界也將因為你我的轉變,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