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愛來改變世界

家管 李文文

  在天災人禍頻傳的現今,身為世界公民的我,對社會、國家、地球都有責無旁貸的責任。

  回想我做孩童時的社會,當時民風淳樸,人與人的相處是親切、溫暖的,隨著科技的發展,人際互動卻慢慢疏離了,人際關係也因著各種利害關係而變得複雜。其實,「愛」才是每個人心靈深處的渴望,無論對人或是萬物,都應該以「愛」為出發點才是。愛是用心、愛是感受,當我們每個人都能用心感受對方的心情時,自然做到尊重,傷害自然減少。

  台灣是個民主國家,雖然有憲法保障個人的基本權益,但更需執法人員去落實。舉例來說:面對可能犯錯的人,檢察官、法官依然要給予公平、公正的對待。國家的每位司法人員宛如現代包青天,都應秉持著明察秋毫的精神,避免冤獄的產生,讓法律真正成為保障人權的最後一道防線。而以稅務言之,雖說「納稅是每個國民應盡的義務」,然而稅務人員在執行公權力時,若能以法為規,童叟無欺,才能親民,而不擾民!

  人們為生活便利而開發、建設,然而萬物皆平等,並存在著相互依存且平衡的關係。在進行建設的同時,是否考慮到地質的原始風貌?是否考慮到動物與植物們的生存權?一但失去了對大地、自然的尊重與關懷,大地反撲的力量是難以想像的。

  地球只有一個,不管是人與人、人與自然,都應該要用愛、用心來關注。當人間充滿愛心、處處有溫暖,將是世界一家、和平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