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應加強災害防救體系

地方政府應加強災害防救體系局長 吳明芳


   近年地球暖化及全球地震頻傳,突顯政府加強防災體系的重要。

  依災害防救程序;減災→整備→應變→復原而言,減災需投入較長的時間及金錢,已顯緩不濟急。如今應將精力放在就現有的救災資源,動用所有政府及民間力量投入防救災工作上。 例如,最近國軍在甲仙大地震能在短短二十分鐘內即派遣人車前進災區,不再拘泥於軍隊純粹擺在國防上,即是很好一例。民間救難團體很多,均有熱忱,但在九二一地震及八八水災卻突顯出無法整合有效利用之窘境。

  目前災害防救業務還是由消防主政。但是防救災工作是跨越水利、社會、工程、環保、衛生、民〈區〉政、警政‧‧‧等單位之整合。若縣市長用心,反應快,及早指揮調度相關單位投入救災行動,必可減輕災害損失。若首長麻木不仁,則災害擴大,誠屬黎民不幸。

  最近高興知悉各縣市將成立災害防救辦公室,專負責處理災害防救業務,至少於此一領域已跨進一大步。希望今後對於災害防救工作能就短期、中期、長期擬定計畫,確實執行,也期望各縣市地方父母官能重視防救災工作,真正視民如傷、苦民所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