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論死刑制度之多元面向

台灣台中看守所所長(退休) 吳正坤

壹、 引言

  今(2007)年4月14日由藝人白冰冰小姐所主導之「白曉燕基金會」特別舉行「反對廢除死刑」連署簽名活動,為了凸顯民意,除了進行連署簽名活動,更花了十多萬元請世新大學民意調查研究中心針對廢除死刑議題做民調。

  白冰冰小姐說:「反對廢除死刑不是她個人聲音,民調顯示有74.6%的民眾反對廢除死刑,對於外界稱她是強勢受害者,每年此刻她都會發作一次,我沒有怨,也沒有冤仇,也不知道跟誰討公道?此外,據報導法務部於2006年12月1日批准鍾德樹死囚的死刑執行令,卻引起國際特赦組織(A1)及歐盟的反彈,由於法務部在2006年11月底曾致函A1表示會考慮近期內不執行死刑,因而針對此事,國際特赦組織亞洲地區代秘書長凱薩琳在公開信中指責:「看到台灣政府當局在此等人命關天的議題上,前後自相矛盾,令人非常失望。」其實,根據我國刑法,有7種罪名規定絕對死刑,有23種罪名規定相對死刑,如果加上特別法的規定,我國法律體系中總計有157種規定死刑的罪名,惟刑法第333條及第334條規定,犯海盜罪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犯海盜罪而有放火、強制性交、擄人勒索或故意殺人者,亦處死刑。但於2006年3月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將現行刑法僅存唯一死刑的海盜罪及海盜結合罪,均改為相對死刑之罪,法務部針對此案所提修正草案,放寬為「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徒刑」,讓法官可以根據犯罪情節輕重,以及犯罪情狀等因素,有裁量空間。

  其實,法務部在修法理由中強調,死刑是治亂世用重典觀念下的產物,以目前人民對於國家代行應報主義的觀念仍強,死刑的存在或許無法避免,然犯罪問題多元化,過度倚賴唯一死刑,並不能徹底打擊犯罪。惟法務部前部長 陳定南自2001年5月間即宣示:「將全力推動廢除死刑的政策」。2002年10月16日陳水扁總統在國際人權研討會亦再重申;我國將以人權立國的理念,落實多項人權政策,其中有將逐步廢除死刑的宣示,再度引起國人熱烈討論。

  然於2002年6月13日,歐洲議會通過請日本、韓國、台灣三個國家廢除死刑決議案,我國法務部終於同年10月14日在行政院人權推動小組會議提出因應報告。行政院前院長游錫堃先生強調,廢除死刑是世界性潮流,一條長遠但必須走的路,惟須爭取民眾支持,取得共識才能實施。

  然而根據研考會當日發布的民眾對我國人權政策看法民意調查,有高達7成7受訪者反對廢死刑,贊成者僅約一成。認為廢死刑對台灣國際人權形象沒有幫助有5成2,2成8認為有幫助。不過在問到如果廢死刑後,改處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做為配套措施,主張廢除死刑者提高為4成7,惟仍有4成2不贊成。

貳、由「時間」看死刑之刑罰

根據「法務部統計摘要」記載,我國最近18年執行死刑人數為458人,詳如下分析:

  惟另從法務部檢察司,於2001年5月17日公布一項統計資料,顯示我國從1950年起到2001年4月底止,司法監獄總計執行658名死囚的槍決,其中又以1990年、1988年及1991年分別槍決78人、69人、59人最多。

  經查該三年期間,為台灣黑槍氾濫高潮期,為遏阻治安惡化,期間除公布十大槍擊要犯外,司法單位對重大刑案亦採速審速決政策。根據當時之統計,51年來在司法監獄經執行槍決的658名死刑犯,所犯罪名最多的分別是殺人、強姦殺人、強制性交猥褻殺人及強盜、擄人勒贖、盜匪、煙毒等。658名遭到槍決的死刑犯中,有6人為女性,其中5人犯下殺人罪,1人犯下強盜罪。由上可知,自從1990年創下槍決死囚最多的紀錄後,1991年起死刑的執行人數呈現下降的趨勢。

   不過,若以其中1998年計,我國處決死囚32人,台灣是該年度世界各國執行死刑第7多的國家,且在民主國家中,僅次於美國的68人。根據國際特赦組織於1998年的年度報告,至該年為止,全世界共有67個國家全面廢除死刑,有14個國家在普通刑法上廢除死刑,有24個國家事實上廢除死刑(近10年內未執行死刑),還有許多國家逐步減少死刑的範圍。而聯合國持續推動廢止死刑國際公約,人權委員會於1999年4月通過決議案,要求會員國暫停執行死刑,並以完全廢除死刑為終極目標。當廢除死刑已成全球趨勢時,台灣這個死刑國度,是否仍應置身其外呢?

參、由「空間」看死刑之刑罰

   根據2003年元月13日國際特赦組織說明,目前在全世界195個國家中,已有111個國家正式廢除死刑或實際上不執行死刑,其餘84國縱然還保留死刑,卻愈來愈少執行。當時之瞭解,最近還執行死刑的國家有伊朗、沙烏地阿拉伯、獅子山、台灣、中國大陸、盧安達等國。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在最近20年中,大約有40國廢除死刑。國際特赦組織設在倫敦,一向主張廢除死刑。依「世界反死刑聯盟」資料顯示,約有76國完全廢除死刑,有14國平民犯罪不判處死刑,另外21國實際上等於已廢除死刑。

   惟依歐盟規定,只有廢除死刑的國家,才能加入「歐盟」。未來我國要成為世界先進國家,廢除死刑,似乎是一條必經的路。在歐洲,法國民主思潮可以比美於德國,但法國於1981年,在密特朗總統(社會黨)的主導下,為歐洲國家最遲廢除死刑者,然而歐盟尚且稱讚它是能順應「世界潮流」的先進民主國家。 在當時(1995年),吾人且看「法國廢除死刑之後」的數項統計表,可以窺出端倪:

肆、 由「案例」看國際間之死刑刑罰

一、日本最近之執行死刑情況:

  2006年日本法務省選在年關前的聖誕節向四名死刑犯索命,引起國、內外諸多爭議。前法相「杉浦正健」因宗教信仰因素拒簽執行命令,新法相「長勢甚遠」才上任三個月便重新執法,而且一口氣吊死4人,其中有3人為年逾6、70歲的老人。 當時之日本,已1年3個月沒有執行死刑,那次是安倍首相上台後首次行刑,似乎意味著日本目前尚無意改變死刑制度。

   惟日本自1993年來已連續執行死刑多年,自2005年10月杉浦正健前法相上任後,屬佛教淨土真宗大谷派信徒的杉浦表示不願違背自己的宗教信仰,而直到他於2006年9月卸任為止,都堅持拒簽死刑行刑命令。

  日本之輿論為此也分為兩派,一派是主張應該重新檢討、廢止死刑制度,一派則認為既然因犯重大罪行被判死刑,不執法的話便失去法律審判的意義。 日本近年來犯罪率升高,民意愈來愈偏向主張嚴格執法,因此從2004年起每年的死刑犯都超過10人。迄2006年為止被判死刑的如奧姆真理教的「松本智津夫」、奈良誘拐小學女生殺人棄屍的「小林薰」、連續誘拐幼女殺人事件的兇手「宮崎勤」等共19人。

  然而自2001年起,日本每年被處決的罪犯只約1、2名,使得各地監獄中的死刑犯增加,到2006年11月底已近百人。有些主張廢除死刑的團體指出,既然死刑犯被處死的機率低,實質上與廢除死刑無異,為何不考慮直接廢除死刑?

  這次日本法務省在2006年新法相甫上任日,一天內處決4名死刑犯,除了有意藉以壓制「廢除死刑」的聲浪外,也可說是日本政府無意廢除死刑制度的一種表態。 國際特赦組織還指出,日本的高齡和患精神疾病的死刑犯,經常被關在個人房裡幾十年,事前也沒有被通知行刑日期,他們只是一昧地等著被處死,連家人都沒時間做心理準備,這種作法是侵犯人權的,日本應立即停止這種保密主義的行刑作法,朝廢除死刑的方向走。

二、英國對死刑存廢的看法:

  緣於2002年8月初,英國有一位校工和其助教女友殺害兩名十歲女童案,同年8月21日警方正式以謀殺罪起訴該兩名被告。這樁英國百年來,發動最大人力尋找失蹤者的案子,同時引發英國社會重新討論恢復死刑議題。本案當年8月4日在住家附近失蹤的兩名英國十歲女童荷莉和賈絲卡的屍體,已於案發地點劍橋郡索漢姆鎮的空軍機場附近發現。這樁殺人案重燃英國對恢復死刑辯論。根據當時之最新民調顯示,多達56%的英國人主張恢復死刑,並認為,舉凡殺害孩童和警察者,都應判以極刑。23%的人則主張應判以終身監禁。英國最近一次正式討論恢復死刑問題則在1994年。當時英國國會曾就是否恢復死刑進行投票,結果以403票反對、150票贊成,否決恢復死刑案。但當時包括目前英國最大在野黨黨魁鄧肯‧史密斯在內的七名影子內閣閣員,均投票支持英國恢復死刑。

三、秘魯恢復死刑,嚴懲姦殺幼童犯:

  秘魯是南美洲廢除死刑國家之一,但在2006年秘魯總統賈西亞已將一項法案送交國會審議,法案中規定,性侵未成年人並將受害者殺害的人,將被處以死刑。這項議題在秘魯法學界和政府間掀起論戰。有人指出,如果該法案通過,將迫使秘魯退出死刑的聖荷西公約,但官員表示絕不可能。根據各種民調,八成二秘魯人贊成對姦殺幼童者處以死刑。

四、菲律賓於2004年起恢復執行死刑:

  菲律賓由於牽扯到華人遭綁架、劫殺的案件日益猖獗,2003年12月當時之菲律賓總統艾若育遂宣布,鑒於目前菲國境內犯罪形勢嚴峻,從2004年1月起,她將不再阻止對死刑犯執行死刑。

  她在一篇聲明中說道:「我不再持反對立場,法院已預定在2004年1月對死刑犯執行死刑」。

  本案緣於2003年12月近半個月來,菲律賓首都馬尼拉市已經發生七起涉及華人的綁架、搶劫案件,有多名華人被綁架或被劫殺。11月17日,在可口可樂公司任職的32歲華裔財務經理施美致遭綁架撕票,她的屍體是在路旁的垃圾袋裡被尋獲;3天後,1名10歲華裔女童也在馬尼拉的學校外被擄走,12月2日早晨,1名兩歲的華裔兒童由司機載往托兒所途中,在大馬尼拉區文定路市遭六名武裝綁匪劫走,未久,著名的華裔歌手司徒國銳則在銀行領錢後回家途中慘遭劫殺。

  菲律賓華人社會代表為此多次要求艾若育取消延期執行死刑,以嚴懲罪犯。艾若育最初拒絕當地華人的要求,表示過去執行死刑的事實表明,並無法阻止犯罪現象的發生,而應加強打擊犯罪行為的力度。不過,艾若育的態度如今已改變,同意允許當局對綁架勒索罪犯處以死刑。

五、核准死刑,中共收歸最高法院:

  根據一項國際廢止死刑團體的統計,中共是全世界執行死刑最多的國家,例如光在2003年,1年至少宣判五千人死刑。

  據美聯社報導,在全球尚有60個國家執行死刑,中共是其中之一。設於羅馬的意大利人權組織(Hands Off Cain)的一份報告指出,除中共之外,其他國家共執行了五百多個死刑判決。報導說,中共相當依賴判處死刑向民眾表達政府反腐敗與遏止犯罪行動的決心。因此死刑判決的理由很多,由謀殺、強姦、漏稅到非暴力性的犯罪等,都在判死刑的理由之列。但此團體所公佈的中國大陸死刑數字比其他人權團體公布的數字高很多。

  另國際特赦組織在2004年4月的報告中曾指出,中共2003年曾處死726人,為全球執行死刑人數的三分之二。但報告說,這個數字是根據不完全的官方統計數字,實際死刑人數應該更多。

  Hands Off Cain的報告還指出,伊朗是全球執行死刑人數第二多的國家,2003年至少有154人判處死刑。海珊的伊拉克則排名第三,在2003年4月9日垮台前,海珊共判處了至少113人死刑。

  然而,在2006年10月30日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一項法律修正案,將死刑案件的核准權統一收歸最高法院行使。這是23年來,中共對死刑所做的一次最重大修正,專家預期,全大陸的死刑數量將會明顯下降,幅度至少為20%。 據新華社報導,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當天通過《關於修改人民法院組織法第13條修改的決定》,將《人民法院組織法》第13條修改為:「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這項決定已從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法律界人士說,這個修改體現了「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精神,有利於從程序上防止發生冤假錯案,也有利於在死刑適用上貫徹「慎用死刑、少殺慎殺」的方針。

  早年,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大陸規定所有死刑都必須由最高法院核准,但1983年間,出於「嚴打」的需要,中共對此規定做出修改:殺人、強姦、搶劫、爆炸以及其他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判處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權,最高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得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級法院行使。

  其結果,根據西南政法大學刑法學專家陳忠林的估計,中國大陸每年判決的死刑案件近萬宗,差不多是世界其他國家死刑案件總和的五倍。

  長期以來,許多國家希望中國大陸能廢除死刑。對此,雖然中共現行政策是保留死刑、慎用死刑,但大陸法律專家認為,中國大陸最終將會廢除死刑。

六、美國對死刑規定的變異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曾在1972廢除死刑,但1976年恢復授權各州自行立法規範死刑,目前美國50州中有38州施行死刑。然而,對於死刑之判決與執行,各州隨時尚存有變異性,例如:

(1)少年犯罪死刑,美國裁定違憲: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005年3月2日裁定,將未成年重刑犯判處死刑違憲,除將死刑判決年齡下限從15歲提高到18歲,更長遠的影響是為廢除死刑開了大門。聯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以五票對四票的表決結果達成這項裁決,推翻了高等法院1989年的一項裁決,取消72名重刑犯未成年期間犯案的死刑判決,並使各州無法處決類似的死刑犯。全美有19州允許將末滿18歲的重刑犯判處死刑。

  美國允許將未成年重刑犯判處死刑的政策引起國際社會強烈批評。最高法院此一裁定獲得海內外反死刑團體一致喝釆。但犯罪受害者支持團體則譴責此一裁決,認為將有更多人受到16、17歲罪犯的傷害。代表多數大法官發言的甘迺迪大法官指出,許多末成年人心智街未成熟,無法充分理解個人行為可能衍生的後果。

  部分法學專家指出,最高法院這項裁定影響深遠,因為各級法院可能根據不斷演變的社會觀念逐步廢除死刑。德州大學法學院的死刑專家史戴克表示:『這項裁定將奠定有朝一日正式廢除死刑的基礎。』1988年,最高法院裁定將15歲以下重刑犯判處死刑違憲。遽此3年前,最高法院再以全國共識為由,裁定不得處決心智障礙者。

(2)美密州新法,殺害執法者判死刑:

  美國密蘇里州眾議院於2007年4月12日以懸殊差距通過一項法案,規定殺害執法人員者將判處唯一死刑,除非法庭斟酌裁定罪不至死,則可改判無期徒刑,但終身不得假釋。

  美國最高法院於1976年裁決唯一死刑違憲,密州為過關的新法案加了但書,規避爭議,即殺害執法人員的罪犯若無前科或年事已高等,法官可留生路。

  法案所指的執法人員包括警察、法官、檢察官、獄警、監獄工作人員或者觀護人,只要凶案牽連到執法人員的工作,就適用新法。這項法案將送交密州參議院表決。

  共和黨籍密州州眾議員帕爾森表示,執法人員是保障人民的最後防線,有必要立法傳達重視執法人員的訊息。但是法律專家質疑,新法可能形成阻礙,妨礙檢方證明被告有罪而非被告自己舉證的司法原則。

(3)美國伊州「雷恩州長」,特赦167名死囚復生:

  美國伊利諾州即將卸任的共和黨籍州長雷恩於2007年1月12日動用州長權力,對該州全部167名死囚實施減刑。這批死囚包括四名女犯,其中164人減為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另3人則減為40年有期徒刑,人數之眾創下歷史紀錄。

  這項破天荒的舉動雖然於法有據,但已引發美國社會各界激烈爭議,雷恩上週已開釋另外4名黑人死刑犯,原因是他們受到警方的刑求才會認罪。

  僅做一任的雷恩州長將於該年1月13日卸任,他於前一日在西北大學法學院宣布這項決定時說:「我在審核每一件案件時看到的事實,不僅令我懷疑這些死刑犯是否無辜,更令我懷疑整個死刑體制的公平性。從判定罪行到判定誰應處死,我們的死刑體制錯誤叢生」,雷恩並表示,諾貝爾和平獎得主與南非前總統曼德拉、南非大主教屠圖、墨西哥總統福克斯先前都督促他實施減刑;這批死刑犯中有3人是墨西哥裔。

  美國伊利諾州在1997年恢復死刑,當時身為州議員的雷恩還投下贊成票。但是雷恩當選州長後,在2000年1月下令暫停執行死刑,委由1個委員會進行大規模研究調查,決定全面為該州死刑犯減刑。過去美國曾有3位州長於卸任前夕全面為死刑犯減刑,但是受惠於雷恩的人數幾乎是前三次減刑總人數的四倍。

  伊利諾新任州長當選人是民主黨籍的「布萊哥耶維奇」,他指責雷恩的減刑決定是「大錯特錯」,不過表示仍將繼續暫停執行死刑。伊利諾恢復死刑後已處決12名囚犯,另有17名死刑犯獲得開釋,佔全美類似案例的七分之一,其中還有1人是在上電椅前2天得到平反,整樁案件證實為冤獄。

  從1976年至2002年,全美共處死了820名囚犯,目前還有將近3700名囚犯可能將被處決。在全世界富裕的工業國家中,現在只有美國與日本仍施行死刑;相較之下,歐洲各國早已簽署「歐洲人權公約」,全面廢除死刑。

(4)死刑執行,注射毒藥,刑後掙扎34分鐘,美國佛州暫停死刑:

  美國佛州監獄當局2006年12月13日發生死刑犯狄耶茲被連續注射兩次致命藥劑,且經過長達34分鐘才宣告死亡的爭議,持續擴大。在法醫驗屍報告證實獄方注射不當後,州長傑布.布希15日下令暫停執行死刑。

  此外,佛州的聯邦法官也下令該州暫時停止執行死刑,並宣稱致命注射執行死刑的方式,恐違反憲法上所禁止的殘酷及不當處罰方式。聯邦地方法院法官「佛吉爾」已裁定加州執行死刑的方式不當,但也表示可進行修正。

  因為發生「狄耶茲」的案子,州長已下令成立委員會,檢討該州致命注射執行死刑的程序。而委員會小組在2007年3月1日最後報告完成前,州長將暫停簽署所有的死刑執行令。他並表示,要確保死刑執行過程中不會產生殘酷及不當的處罰。 佛州自2000年改採致命注射後,至2006年已執行20人死刑。當時佛州監獄尚有374個死刑犯,惟2006年則只執行過四次。

  而反對死刑人士表示,不論是電椅或致命注射,佛州執行死刑從頭到尾就是不當。 伍、由「執行死刑趣聞」看死刑之刑罰

  世界各國對死囚之執行方式;有槍斃、有電椅、有絞刑、有砍頭,甚至注射毒藥...不一而足,惟對死囚臨刑前,尚發生一些軼聞趣事,爰舉例一二,以供參考:

一、美國著名女數學家愛上死囚:

  在美國奧克拉荷馬州,蘇珊.鮑爾茲小姐是位著名的數學家。她為某個專門照料受虐動物的團體創立網站。   在康乃狄克州,蘇珊.鮑爾茲小姐是個神秘女郎,她愛上連續殺人犯和強暴犯羅斯。

  羅斯坦承自己1980年代初葉在紐約和康乃狄克州強暴和殺害多名女子。他於2004年同意不再就死刑判決提出上訴。羅斯即在2005年5月11日伏法,這將是美國新英格蘭地區45年來第一次處決人犯。

  但羅斯和鮑爾茲的情愫當時又死灰復燃。他和她的戀情曾在2003年中斷。鮑爾茲答應羅斯,只要他繼續上訴,要求撤銷死刑判決,她就會嫁給他,並且搬得更近些。

  惟死囚的戀情並不罕見。根據美國司法部的最新統計數字,在2003年全美國就有23%的死囚有配偶。其他死囚,像羅斯之流,也有女友或男友。

  夏拉.艾森伯格為了寫一本叫《愛上殺人犯的女人》的書,訪問了數十名女子。她說:「她們絕對不算異數,也沒有瘋狂。她們的戀情滿足了她們的需求。」 會和殺人犯約會的女人各種背景都有。艾森伯格說,有許多女子都有被丈夫或父親虐待經驗。

  蘇珊.鮑爾茲小姐在2000年結束婚姻後才和羅斯通信。她認為羅斯的罪行來自精神疾病。她認為,一個人不論犯過什麼滔天大罪,本性總有良善的一面。 鮑爾茲小姐雖曾和死囚羅斯訂婚,但2003年7月結束關係。幾個月前鮑爾茲小姐重新進入羅斯的生命中。她一直鼓勵他上訴,甚至不惜以自殺相逼。

二、美國死刑犯,遺囑要求捐披薩:

  根據2007年5月10日之CNN報導,美國田納西州河彎監獄一名死刑犯在9日執刑前,請獄方將他最後一餐披薩捐給遊民,獄方拒絕。消息傳出,許多善心人士紛紛以他的名義訂購大批披薩送給各處遊民收容中心,感人故事傳為美談。 本案緣於有遊民沃克曼,1981年搶劫餐館並槍殺警察,被判死刑,2007年5月9日凌晨2時被注射毒藥執刑前,如今53歲的他請獄方將他最後一餐披薩捐給監獄附近任何一位遊民享用,但獄方以沒有這種程序為由拒絕。監獄發言人表示:「納稅人沒有允許我們把他們的錢做慈善捐助。」

  但河彎監獄所在的納許維爾市,9日卻有數以百計遊民飽吃一頓披薩晚餐。

  原來,沃克曼捐披薩不成的消息傳開,引起廣大迴響。55歲居民唐納‧史潘樂電邀友人集資1200美元(約台幣四萬元),以沃克曼的名義訂150個披薩送給市內一個救濟會,發給遊民。她說:「沃克曼想做善事,卻沒人幫他。」

  遠在明尼蘇達州的一家電台,9日上午除了廣加報導,也訂購許多披薩送給納許維爾市綠洲收容中心。

  美國「人道對待動物協會」獲知其事,捐15個披薩。納許維爾其他收容中心陸續收到善心人士捐贈的披薩。

  市內救濟會公關主任崔德威說:「這是一個死刑變善行的好故事。」

三、歐洲女愛上美國死囚:

  32歲的義大利女子亞麗珊朵拉小姐,1995年和美國死囚希新岱先生互通魚雁。儘管希新岱在德州等待處決已近20年,亞麗珊朵拉仍在1999年和他結婚。這場婚姻正好說明目前大西洋兩岸的一種怪現象,歐洲女人紛紛愛上美國死囚。

  亞麗珊朵拉小姐是經由友人介紹。和47歲的希新岱成為筆友。1999年,亞麗珊朵拉前往美國探視因未被控二級謀殺而在接受第二審的希新岱。

  亞麗珊朵拉說:「聽到他被判死刑,我真的快瘋了。但我知道,死刑絕對無法改變我們的關係」

  希新岱1981年在休士頓綁架進而殺害19歲的席薇雅‧哈里森。案子後來重審。1998年希新岱第二次被定罪判死刑。事後亞麗珊朵拉決定繼續待在美國,她住在一輛拖車裡,一直等到2003年和希新岱結婚為止。

  亞麗珊朵拉表示:「22年前希新岱犯案時,我根本不曾喜歡他。他的生活一塌糊塗。但是在我的國家義大利,司法制度的信念是給犯人新生的機會。我知道我丈夫如今已是個新人。」

  她說:「在目前情況下,死囚往往鬱鬱寡歡。除了偶爾有親友探監,他們和外面唯一的接觸就是寫信」。佛斯特說:「對我未婚夫而言,我從獄中自動販賣機買給他們的食物,簡直就像滿漢全席。」因為家人和朋友後來幾乎全斷了音訊,和女友的通信和會面就是死囚唯一和外面世界的接觸。

  許多和死囚建立關係的女子都表示,她們和死囚的關係十分緊張。只有一些監獄准許「親密探監」,讓犯人和探監者接觸。擁抱或親吻。許多犯人在獄中結婚時,都還被銬在椅子上。

  為什麼會有女人想嫁給死囚,為什麼死囚朝不保夕還想娶妻。心理學家和其他專家都想一探究竟。

  生命線創立人珍‧阿林斯說:「根據我的經驗,女人會愛上死囚。原因有二;第一,有些死囚在獄中一關就是十幾年,早今非昔比。他們很想從獄中有所貢獻;第二,許多愛上死囚的女人童年時期都曾遭到男人欺淩,而且往往是受到父親虐待。等她們長大成人,她們就用一種安全制約方式,將愛和暴力混在一起。」

  在台灣,於監所為收容人辦理公證結婚,屢見不鮮,但類似上揭之外國人愛上死囚案例,迄未發生過,也許是東西方女性對愛情觀不同調所致。

四、大陸死刑犯撒金獄中當皇帝:

  中國大陸,因故意殺人罪而被判處死刑、綽號虎豹的大連黑社會老大鄒顯衛先生,他在入獄後買通法官偕典獄長,將死刑改為有期徒刑,還在高牆內住高級套間,專人伺候、召妓、乘豪華轎車隨意出入,還勾搭上女獄警。最後竟在獄方的策劃下,以裝瘋賣傻方式獲得保外就醫機會,又率眾滋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

  據中共江南都市報報導說,今年40歲的鄒顯衛,由於兇殘好鬥,因而有虎豹之名。1979年,年僅16歲的鄒顯衛就因持刀傷人被勞動教育兩年;1983年,鄒顯衛又因流氓罪被當時的大連市金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出獄後,鄒顯衛在剛剛興建起的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開辦了一家名為「一步天」的歌舞廳,生意大好為他帶來滾滾錢財,他因此大肆開辦其他的娛樂餐飲事業,生意越做越大,不到十年,他已擁有了上千萬的資金。這段期間鄒顯衛不忘網羅小兄弟到他的麾下壯大勢力,在大連、金州、開發區的黑道上佔有一席之地。

  1992年,鄒顯衛糾集七名同夥,手持獵槍、藏刀、木棒,在黑吃黑打鬥火併中,槍殺一人、另一人被打成重傷。鄒顯衛因此逃亡國外躲避,一年後又偷偷潛回大連,1994年遭警方逮獲,遭到法院之死刑判決,後上訴並買通官員獲得緩刑二年判決。

  他在入大連監獄後,買通典獄長謝紅軍,連房子都幫其打理好,由於謝紅軍敢拿,鄒顯衛也敢給,兩人還以兄弟相稱,鄒顯衛不但開著典獄長的賓士車隨意進出監獄,鄒顯衛的妻子、孩子也可以隨時來探望他,還能夠電話召來妓女陪宿。

  鄒顯衛在大連監獄內,沙發、彩電、冰箱、空調、VCD和外線電話等應有盡有。不僅如此,隔壁房間裏還有一少年犯、一強姦犯,二人當其僕役。大連監獄內一位女獄警甚至不顧自己為人婦、已為人母,墜入鄒顯衛情網,成了他的鐵窗情婦。

  之後,鄒顯衛更花大筆銀子,讓大連監獄為他弄到保外就醫機會。2000年鄒顯衛在保外就醫期間再度率眾滋事,持槍殺人,造成一死一重傷。2001年鄒顯衛再度落網。2003年11月3日鄒顯衛終於執行死刑,而收受賄賂大連監獄典獄長謝紅軍等人也都遭到貪污等五項罪名起訴。

五、美國俄州監獄死刑犯該不該帶走一顆好腎:

  美國俄州烏馬提拉監獄之死刑犯雷耶斯卡馬里納因腎衰竭,讓俄勒岡州當局傷透腦筋:如何在行刑前,讓他活得好好的?據悉俄勒岡州財務本來就十分拮据,每年光是教育費和健保費就已捉襟見肘,每年還得張羅十二萬美元,在烏馬提拉監獄為「雷耶斯卡馬里納」死囚洗腎。他因為在1996年殺害一名18歲女子被判死刑,目前仍在上訴。官司可能纏訟十年,在這段期間俄勒岡州當局必須一直為他洗腎。 雷耶斯卡馬里納死囚的醫生上月做出結論,雷某適合進行腎臟移植手術。俄勒岡州當局可能考慮為他移植一顆腎臟。進行移植手術,俄勒岡州只要花十萬美元,經費當然十分節省,但把一顆可救命的腎臟移植到死刑犯身上,等於剝奪監獄外一個腎臟病人活命的機會。

  而死囚雷耶斯卡馬里納表示:「他不會要求獄方為他移植腎臟,但如果獄方執意移植,他也會接受。」

  因為等不到腎臟移植,美國平均每天有17人喪生。目前美國等待腎臟移植的約有五萬七千人。那麼,本案之死囚,該不該帶走一顆好腎?令人置疑。

六、聾瞎不能行─美國76歲死刑囚犯伏法:

  美國加州最年老的死囚艾倫,2006年1月17日凌晨零時卅八分在聖昆廷州立監獄注射毒針伏法。艾倫處決前一天是他的76歲生日。

  長年關在死牢的艾倫罹患糖尿病,又聾又瞎,不能走路,他在2005年9月心臟病發差點死掉,及時救回後繼續等死。

  美國加州自從將近卅年前恢復死刑以來,艾倫是全美國年紀第二老的伏法死囚,僅次於密西西比州於2005年12月處決的一名77歲死囚。

  艾倫曾以自己年紀又老,身體又差,不宜執行死刑為由提出非常上訴,但遭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駁回。加州州長阿諾史瓦辛格當年1月13日也拒絕特赦艾倫。

  艾倫的律師安妮特.卡內基說:「艾倫健康情況欠佳,不只是因為年齡老大使然,而是因為獄方蓄意漠視他的治療需求。」

  本案緣於艾倫當初是因為1974年的「瑪麗.蘇.吉茲」命案而入獄。當時加州還沒恢復死刑。吉茲是艾倫的兒子「肯尼茲」的女友,她因為告訴一家市場的老闆說,艾倫的幫派到他們的店裡偷東西,結果被人射殺。在吉茲命案中,市場老闆的兒子席勒托維茲做出對艾倫不利的證詞。

  艾倫為了脫罪,竟支付兩萬五千美元僱用甫獲假釋的獄友「漢米爾頓」殺害「席勒托維茲」和其他兩名可能出庭作證的人。漢米爾頓拿著一把手槍趕到市場,勒令席勒托維茲和其他3名店員躺在地上,再對四人開槍,其中1名叫里歐斯的店員臉部中彈,幸好沒死,後來出庭作證。

  案發後一星期,漢米爾頓因為搶劫酒店而被捕,警方在他身上搜出一份名單,上面列了七個人的姓名和住址,都是艾倫想殺的人。

七、模仿海珊絞刑,美國一男童吊死:

  德州當局表示,一名10歲男童日前觀看伊拉克獨裁者海珊遭絞刑的新聞報導後,竟模仿絞刑,將自己吊掛在雙層床上,結果不幸身亡。

  「韋布斯特」警官「克隆契」表示,塞吉歐男童於2006年12月31日在自宅臥室被人發現死亡。其母親表示,事發前,塞吉歐曾觀看海珊遭處決的新聞報導。克隆契說:「這顯然是一件悲劇的意外,依我們推測,這個男孩當時正在做實驗。」警方指出,塞吉歐在頸部打一個活結,綁在雙層床上。

  加州臨床心理學家「畢卡夫」指出,塞吉歐這種年紀的小孩,會模仿電視中摔跤或激烈運動等危險行為而不瞭解其危險性。畢卡夫說:「塞吉歐的案例顯然是受到電視刺激。」

  塞吉歐的親人三日特別為其舉行追悼會,他的舅舅說:「為何電視會播放海珊行刑的畫面?」這真是執行死刑的另一種「後遺症」。 陸、結語

  最近,國內死刑犯,判決定讞等待執行,迄2007年3月底為止有24人,惟在矯正機關之戒護管理,將面臨每天面對這些極刑定讞收容人之執行與否,則是迫在眉梢必需解決之問題,死囚遲而不決讓當事人及受害者心理備受煎熬,形成管理上之無形壓力及潛在危機,稍一發生事故又成社會輿論抨擊之焦點,徒增民眾對政府施政之負面觀點。故而,就已定讞收容人心理而言,有的求的是一個痛快與了結;有的則仍存有一絲存活的希望,忍不住煎熬的就會想辦法求自我了斷(演變為監所戒護事故),尚存一絲希望的就會靜觀其變,就第一線的戒護管理人員而言,如何去面對這些不知自己有否明天的收容人,可說是一大考驗。

  緣此,為求一勞永逸,法務部施前部長茂林先生曾表示:「法務部擬引進『死緩制度』所謂『死緩』制度,乃對被判處死刑確定者,暫緩執行,以觀察有無悔悟;如確有悔改,可獲得減刑免於處死。中共於1979年訂定的刑法規定:『死刑只適用於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者,可在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執行兩年,實行勞動改造,以觀後效。』,『四人幫』之一江青,就因此獲死緩未執行。」

  施茂林前部長認為,在廢除死刑前,引進死緩制度,不失為可行的替代方案。相關配套包括:判處死緩的受刑人,在死刑緩執行期間確有悔改,兩年期滿可減為無期徒刑;如確有悔改並有立功表現,兩年期滿後,減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不失為良法美意,惟刑法學者復主張死緩改為無期徒刑,宜比照刑法修正後,無期徒刑滿25年始可假釋之額度。

  緣此,為落實逐步廢除死刑政策,法務部除已完成相關修法外,另對於本政策之「策進作為」如下:

(一)、應落實執法態度,重大刑案應迅速破案、迅速偵結,以積極行動展現維護 治安之決心,袪除民眾之疑慮。

(二)、法務部將持續推廣、宣導被害人補償制度,期以減輕被害人之部分損害,並繼續推動被害人心理輔導工作,化解其內心悲傷與撫平其創傷。

(三)、因執行死刑恐將造成生命無法回復之結果,為慎重計,法務部於2005年1月12日業經修正「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將被告等人就死刑案件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程序仍在進行中者,增列為審核之事由,以保障人權。

(四)、為落實逐步廢除死刑政策,法務部已結合政府各相關機關及民間資源,多元、多樣、多管道方式,適時對民眾宣導政府逐步推動廢除死刑政策及各階段之各項配套措施,並督導所屬各地檢署積極結合在地資源多管道行鎖推廣等方式,逐步降低民眾疑慮,進而凝聚共識,獲得支持。

(五)、在全面廢除死刑前,請學術機關團體研究替代死刑之制度,並定期蒐集匯整官方處理犯罪案件統計資料,以提供各相關機關研擬刑事政策及防治犯罪業務參考。 我國政府宣示「人權立國」,對於死刑之立法政策,已深入檢討,惟我國人民於犯罪行為採應報主義之觀念仍然盛行,人權法治教育尚待努力推動,死刑制度或許暫時無法全面廢除,因此我國政府現階段係以相對死刑取代絕對死刑,以減少有關死刑之立法作為政策目標,並輔以各替代死刑之配套措施,期以階段化方式達成全面廢止死刑之理想。似應值得各界加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