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實踐交通人權,人人護衛

聯合國NGO台灣區世界公民總會義工 梁文科

  人權應該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善意對待,也就是你尊重我,我也尊重你的平等對待的人際相處關係與良好互動模式;而尊重也即是負責任的態度與為自己行為勇於負責的表現。

  記得在去年(2009)9月21日這一天,時間是在下班尖峰時段,我一如往例騎著機車由內湖往台大路線方向行駛,途經撫遠街的一處十字路口前,約7、80公尺前,有一對中老年夫婦,正要從一家小吃店吃完晚餐後,急著把停在路邊的轎車開出來,因為剛下班的機車族數量蠻多的,因此有點等不及,急著轉動方向盤並踩油門想加速把車子開離,或許因而速度快了些煞車不及,硬生生地把停在停車格等待紅燈的一位女生騎士,由機車後方衝撞過去,尾隨在轎車後方的我,當場目擊到一場突如其來的交通事件,眼看這位女生,方向盤慣性地往右轉之後,車身向右側邊傾倒的同時,右腳尖大拇指首當其衝著地,當時因穿著淑女鞋,腳趾當場流血;倒地之後的女騎士,當場許多在場的機車騎士或路人,都沒有馬上想要去幫忙或協助把倒地的機車及女騎士扶起來,於是心生捨我其誰的念頭生起,二話不說,馬上先把自己所騎的機車迅速往路邊停妥後,隨即幫這位倒地的女騎士扶起,並詢問她:要不要打電話叫警察啊!接著有一位在等紅綠燈要過馬路的老婦人就說:這位肇事司機看起來很古意不會逃跑的,女騎士忍著痛陳默默未發一語,那我就先把妳跟機車移到路邊比較安全,他說:好,因為剛好機車停放在便利超商店門前的人行道上,所以也順便告訴店長,車禍的機車暫放騎樓人行道,我們要將受傷的傷患送醫院,店長當場回答:好;這時候肇事司機出於善意要送她到較遠但醫療品質比較好的教學醫院,而不送軍醫院,在取得共識後,就尾隨肇事汽車後方跟到醫院急診室,來到急診室後除了完成個人資料填寫外,等待驗血驗尿,將她扶上輪椅坐穩後,等待的時間傷者就電話連絡家人,為了不讓長者擔心,他聯繫到弟弟到醫院幫忙後續,等了一陣子終於輪到她,問診時她才告訴醫師,他已有三個月的身孕,正因為有身孕的關係,破傷風針就排除注射使用,避免胎兒成長影響,然後為她進行清潔、消毒後包紮,很快的就通知到櫃檯領藥,在等候的過程中,駐守醫院的警衛也發揮愛心,提醒雙方以一張空白紙填寫簡易的和解書具結,避免日後造成不必要的紛爭產生,雙方也在很理性平和的氣氛下完成和解,達成共識。

  從這一實例來看,發覺到其實社會上許許多多發生不必要的車禍事故,或爭辯互不相讓而告到法庭對簿公堂的情形,有越演愈烈的狀況,這種方式到最終可說是兩敗俱傷,帶來負面的影響,更讓事態加重擴大到不可收拾的嚴重地步。如果每一個人都可以如上例一樣,隨時心存善心善念,見義勇為,樂於助人,也願意為自己所造成的錯誤勇於承擔,彌補過錯,讓過失、傷害、裂痕減至最低程度,或可消彌於無形,以達到平息心中不滿、怨恨及遺憾的事情產生,這對雙方來講才有所幫助與益處可言;讓人們找到心中的靈性與佛性並發揮出來,彼此各退一步,正如一句諺云:讓一步海闊天空,退一步晴空萬里,也有為他人設想的悲憫胸懷,正如一齣達摩祖師傳的影片中對獵人的一段對話:血肉淋漓味足珍,誰可將刀割自身,也就不會隨意侵害他人了,造成別人的不便與不公平對待。

  如果每個世界公民的起心動念,都有這樣的觀念以及修為,並落實在日常生活當中,做到人人為我,我也為人人,處處為別人設想,對於受害人權益的保障就有相當大的助益,自然而然就好像生活在理想大同世界的國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