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人權教育人人有責,更需從了解與善心開始

桃園縣新明國小教師 黎文琪

  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究其根本之原因,就是不懂得相互尊重。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應給予尊重。而在校園中處於弱勢的同學,常常是受到同儕的歧視、排擠,遭遇不公平之對待,而施暴之人仍不自知,還視之為理所當然,這是觀念嚴重偏差的結果。人生而平等,應受到公平之對待。

  目前國中、小教育實施的九年一貫課程,將人權議題納入其中,應該要確實的去落實。畢竟,接受教育最大的目的是要學會做人處世的道理,不是單單拼得最亮眼的成績而已。因此,老師的角色相當重要,需引領孩子學習並實踐尊重、合作、公正與正義等普世之價值。

  最近一則新聞讓我心有戚戚焉:現任內政部長江宜樺家中有自閉兒,對於同學屢屢欺侮他,但卻無法改變現狀,感到非常無奈。『江宜樺呼籲社會,不管是聽障、智障、視障、自閉症、過動兒、罕見疾病的特殊小孩,都需要身旁的人了解他的與眾不同,進一步接納他、幫助他;其實,這種幫助很容易,「不需要捐錢,只要遇上動作慢一點、聲音大聲一點的特殊兒,耐心地給予微笑,就是對小孩和家庭莫大的鼓勵!」』而筆者認為除了了解之外,還要引動孩子那一顆善良的心,從善心出發,去接納並幫助處於弱勢的孩子。

  而除了上述弱勢孩子外,班上總是有一、兩位人緣很差的孩子,他們也渴望友誼,但總是沒有人和他們做朋友。不僅如此,還時常遭遇不平等之對待,如:同學經過他的桌椅時,無緣無故的踢一下;對他說話特別大聲、特別兇;像是全民公敵般,大家隨時都在注意他的一舉一動......等。筆者了解會變成人緣很差的孩子,他確實是在某方面的行為不被大家所認同,如:衛生習慣不良;作業常常未按時繳交;份內事未完成,而且藉口特別多......等。儘管如此,那些惡意的、傷害他人的行為,仍不應該出現,因為已侵害到他的基本人權。試想,如果這些孩子的身邊都沒有出現願意幫助他改變的師長、同學、朋友,他感受不到愛、溫暖與包容,他的內心會有多大的怨恨。將來他長大後,內心的不平難以宣洩,勢必也以同樣的方式對待他週遭的人,不尊重別人,侵害別人的人權,這是一個多麼恐怖的「傳承」。

  所以筆者認為,我們應從最基本的教育,即家庭教育開始,從愛與關懷做起,發散正向的能量,進而引導孩子們願意改變;當願意改變這個力量開始發酵,一切就會變的自然、順利,且為同儕所接納。第二步為學校教育,老師用好的心念教導孩子,以同理心去替對方著想,發揮善心善行,互相幫助,自然能做到相互尊重,杜絕欺侮之情事。第三步為社會教育,那些官高權顯的官員們應該以身作則,不僅在行為上要謹慎端重,言語上更要思量再三,以作為百姓的榜樣。所以最重要的是良善之心意,當孩子們有如此之善心,欺侮、排擠、歧視之情事應不至於會發生;若再加上了解其個體之身心發展,相信更能擁有一顆包容與樂於助人之心。

  善心源自於愛,有愛的社會更祥和,人與人之間相互尊重必隨之而生,期待大家都從自身做起,讓自己以及下一代都能生活在重視人權的環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