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與尊嚴

環宇國際文化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黃石城

  人權是天賦不可奪的權利,美國獨立宣言“全人類都是生而平等的,他們具有天賦不可奪的權利”,法國人權宣言“在權利上,人是生而自由並且平等的”,簡單的說“把人當人就是人權”,這些都是暢述人權的要義。聯合國憲章及各國憲法均設有維護自由與平等基本人權的專章,而自由、平等、民主與人的尊嚴有密切的關係,無尊嚴,人權與民主均無意義。

  在民主國家中,人類的尊嚴和個人自由的維護是基本人權的普世價值,因此維護人的尊嚴和個人自由是政治家的理念和責任,在民主社會一個受尊敬的政治家,必須有維護人類尊嚴的智慧和能力,記得 胡適 博士逝世時,美國國務院發表正式聲明“ 胡適 博士是本世紀的偉人之一,他在維護人的尊嚴和個人自由方面,是領導全人類”,又過去美國總統提名國務卿交國會通過的理由是“某某人具有維護人類尊嚴的智慧和能力”,他就有資格出任國務卿。足見民主與人權的目的,在於維護人的尊嚴,倡導民主與人權的人,如無法維護人的尊嚴,將無資格談民主,也無資格談人權。

  至於尊嚴,什麼是尊嚴?我的感受是“受尊重才有尊嚴,不受尊重哪有尊嚴”,因此政治人物或人民應具維護尊嚴的素養,所謂尊嚴是受尊重,因人是生而平等的,人與人之間應互相尊重,民意代表與官員間的互動應基於互相尊重,官員與人民之間也應互相尊重,受尊重才有尊嚴,不尊重他人就無資格談人權、談民主。我常說民主就是尊重,人權也是尊重,尊重才有民主,尊重才有人權,不尊重他人就無民主和人權可言。權力傲慢的人絕無人權觀念,甚至侵害人權。唯獨有權力謙卑的人,眼中才有人的存在,一個人由他的嘴臉和舉動,就可看出他有無人權觀念,一個人的嘴臉和舉動經常在罵人,欺人、騙人或佔他人的便宜,這個人根本無人權可言,因此國人應養成有互相尊重的生活習慣,尊重才有民主,尊重才有人權,受尊重才有尊嚴。我們要談人權,首要尊重他人,沒有尊嚴的人權和民主均是假的、騙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