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台灣

艱辛卻必須走的漫漫長路

立法委員 田秋堇

  人無法自外於天地、自然而生存,沒有好的環境,人無法得到最基本的生活條件,因此環境保護是人權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不重視人權的國家或是政權,也不會重視環境保護的工作。在二十世紀,因為許多先進的努力,人類在人權的維護有偉大的成就。在二十一世紀,如何因應全球暖化帶來的危機,或許是現代所有人類最重要、最不可避免的課題。本文,筆者身為台灣的立法委員角度探討,台灣該如何因應全球暖化的問題,也點出目前政策的不足之處,期待與各位先進交流環境保護經驗,共同保護我們的地球。

  二十世紀經歷兩次世界大戰悲劇之後,人類乃深切反省, 1948 年 12 月 10 日聯合國大會於法國巴黎通過「世界人權宣言」。之後,又歷經無數次環境慘遭汙染與破壞事件之後,人類開始反省成長的極限,深思人類乃依附環境而生存,人權必須奠基於環境之上,「環境權」的觀念慢慢浮現,尤其是當人類首次從太空看到飄浮於黑暗宇宙中、獨一無二的藍色星球,「我們只有一個地球」的概念開始深植人心。

  1972 年聯合國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第一屆「人類環境會議」,通過「人類環境宣言」,並宣示「人類具有在足以生存、保持尊嚴及福祉的環境中,享受自由、平安及充足之生活水準的基本權利;負有為現在及將來之世代,保護環境之嚴肅責任」。

  2002 年台灣也通過環境基本法,宣告:「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環境保護優先」。人權奮鬥的目標,是對抗壓迫自己的人,環境人權奮鬥的目標,有時就包含不自覺破壞大自然的自己本身。追求環境人權,必須進行自我心靈的改革,更加有深層的意義。

  但是,長久以來,台灣的經濟政策一味追逐 GDP 數字成長,忽略台灣本是地震、颱風等天災頻繁的區域,犧牲可以保護國土的天然資源,砍伐天然林、搶佔河川與海岸溼地、罔顧社會正義、汙染生命根本的空氣、水與土壤 … 。導致公害汙染、土石橫流悲劇一再產生,如近年汙染高雄地區的中油四輕、五輕、台塑仁武廠、台塑六輕工業區,或是多年之後遺毒仍在的台鹼安順廠、 RCA 汙染 … 等,造就了一個貧富差距倍增的社會,受害的常是天然環境、弱勢農漁民與居住在高風險地區的人民。沒有顧慮人權與環境權的 GDP 成長,是完全沒有意義的。

  二十一世紀,台灣必須面對、最重大的挑戰絕對是,全球暖化造成的極端氣候與海平面上升問題,台灣是全球最易受到氣候變遷衝擊的國家,如果海平面上升 一公尺 ,台灣近三分之一的土地會受到影響,不只位於海邊的工業區無法倖免於難,居住在是廣達兩千多平方公里、地層嚴重下陷地區、社會經濟條件相對弱勢的農漁民,全將成為台灣的環境難民。

  而溫室效應造成颱風強度與頻率增加,如八八風災四天降雨近 3000m m ,約台灣一年平均降雨量,荖濃溪河床上升超過 二十三公尺 ,曾文水庫蓄水量只剩下原規劃的百分之三十七。曾文越域引水工程破壞殆盡,之後又發生甲仙地震,環保團體發現有四條斷層通引水隧道,若遇地震有坍塌風險。 93 年度至 99 年度水利署編列國土保安、監測資訊、通訊系統及防災等預算達 2,620 億 2,067 萬 6 千元,不只平白浪費國家預算,也無法預防小林村悲劇發生。

  因此,個人認為台灣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從未衝突,如果台灣政府、政治人物、人民甚至企業,放下眼前短暫的既得利益,放下政治上的相互牽制,處理幾個問題,方有可能在氣候變遷的大環境中,維持一個讓人民安居樂業的國土,也才有可能保有「真正」的經濟競爭力。

  台灣必須努力的方向,其實長久以來,已有許多學者不停的呼籲。第一,台灣需要一部完整的國土復育法,在 2004 年艾利風災之後,行政院曾規劃國土復育條例,無奈於立法院遭杯葛,高達 73 次之多,導致此條例無疾而終,立法遙遙無期。 88 風災之後,政府忽略國土復育法,反而將國土計畫法列為優先法案。個人認為,這是本末導致的,因為台灣的國土如重症的病人,應該做的是緊急的救護、復育,防止病情惡化,而非對病癒之後作生涯規劃。在國土規劃之前,應先作國土復育工作。只是在政治現實的考量下,行政、立法機構中,重視全球暖化的人有限,尚無法形成通盤改變國家政策的力量。

  其次是產業政策的調整,台灣天然資源有限,是最不適合發展高耗能、高耗水、高汙染、高溫室氣體排放產業的國家。以石化業為例,在不久的將來,原油勢必因為枯竭,成為各國儲存的戰略物資,連原料取得都有困難,政府還要繼續推動國光石化?未來政府應減少對高碳產業的補助、課徵碳稅,轉而扶助台灣綠色產業,使之得以更加茁壯。台灣缺乏天然資源的限制,正可以化危機為轉機,成為我們研發各種綠色產業的動力。但目前列為重大法案的產創條例,尚看不出有此遠見。

  第三是政府組織再造,行政院組織已有五六十年歷史,不符現代社會各種新問題的需要,行政院組織如同工廠生產線,如果沒有因應全球暖化的生產線,源頭進入再多、再好的原料,也無法製造出對抗全球暖化的政策。台灣能源幾乎全靠進口,而能源使用是全球暖化的主因,台灣過去能源機構層級不高,難以制定國家級、長遠規劃的能源政策。在這次組織再造過程中,個人主張比照英國,成立能源及氣候變遷部,遭遇層層阻力與協商,從能源及氣候變遷部、能源及氣候變遷委員會、環境及能源部、最後終於以經濟暨能源部定案。雖不滿意,但總算也是台灣對抗全球暖化工作的一大進步。

  最後是「真正」的節能、節水工作,目前國家推動的節能、節水政策近乎愚民,要人民隨手關燈,卻發展高耗能產業,為了夏天幾天的尖峰用電,不停興建發電廠。要人民節約用水,管線漏水率卻高達 24.6 %,水價無法反映成本,變相鼓勵人民與廠商浪費水源。更荒謬的是,為了節能減碳,國家竟然將核能作為低碳能源,不顧斷層、海嘯、核廢料、設備老舊、工程瑕疵等風險。

  其實,上述並非老生常談、難以落實的政策。宜蘭就是一個很好的案例,當年在 陳定南 先生等許多先進的努力下,宜蘭人反對六輕、反對砍伐棲蘭山檜木森林,保留了好山好水,讓宜蘭成為觀光大縣,也讓蘭陽平原在屢次風災中,能受到相對輕微的災害。當年反六輕,保留有限的土地、水、電,讓宜蘭得以發展轉換率世界領先的太陽能廠商 … 。宜蘭經驗、先進國家經驗證明,永續發展,艱難卻是台灣人必須走的道路,也是全球人類惟一的一條路。也惟有走這條路,才能留給後代子孫與地球上其他生命一個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