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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人性尊嚴談國際人權


   2002年8月有幸追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榮譽副主席暨諮詢委員、世界之愛和平總會會長同時也是太極門掌門人洪道子博士前往南非參加永續發展高峰會。會中與會代表在多項討論議題中都提到,一旦各項基本生存需求無法滿足時,則有違人權。也就是說,人權已經從抽象層次的法律層面落實到基本生存尊嚴的實際面。

  然而綜觀二十一世紀初始的今天,我們發現目前全球有17個國家2億人口沒有食物、5億人口瀕臨死亡、13億人口的每日所得低於1美元的國際貧窮線,而其中最受影響的是構成人類家庭磐石的婦女和社會未來希望的兒童。由於婦女和兒童的重要性如此之大,而其中一大部分卻不幸淪為社會底層的弱勢,因此我們可以預知一旦人類滿足這些婦女和兒童的基本人權,則人類重建和平新社會的日子就在眼前了。

  洪道子博士曾經多次在各種公開場合呼籲,我們只有一個地球,禁不起任何個人或國家直接、間接、長期或短期的破壞,我們必須以同樣愛自己國家的心情愛別人的國家,唯有所有的國家團結在一起、不分畛域、互相尊重、彼此分享,然後人類才有可能建立一個愛與和平的社會。許多國際和平人士與政治人物都同意洪博士的說法,世界之愛與和平總會國際榮譽委員Pincas Jawetz呼應洪博士的說法,提出「國家主權及人權應從新定義……空氣、水、及各種產出應為全人類所共有;因此,沒有人有權說『此地是我有,我愛怎麼用就怎麼用。』所以空氣或水等流動性物質之品質應為全人類所共有,任何人無權污染。」

  洪道子博士也一再重申如果地球上還有任何人的基本權利未獲得滿足,那麼人類的社會就不能稱為圓滿。同樣的,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在2001年諾貝爾和平獎頒獎典禮的致詞中,也從科學上的蝴蝶效應*的角度以一個出生在阿富汗的女孩為例,提到她將與世界上任何地方的女孩一樣,得到母親的摟抱、餵養、疼愛等人性最基本的行為。……「但在今天阿富汗的生活條件,以我們許多人看來,是不人道的。……他們與我們一樣,應當享有人的尊嚴、基本自由、安全、食物和教育。但代價不只是由他們承擔。最終,我們所有人都要承擔。」

  因此我們可以說,為了建立祥和、美好的新世界,我們不只要關心自己的基本人權,也必須擴大關懷的層面與對象,瞭解自己的作為是否尊重對方的尊嚴,進而促成對方發揮人類獨有的心靈力量,使人類社會在正面力量的相互激盪下,不斷的成長向前面進。也唯有如此,人類社會才能以整體的方式成為一個大家庭,人與人之間才有可能進行心與心的溝通。

  然而多年來,人類並未發揮這股心靈的力量使之產生應有的效果,以致於面對許多冒犯人性尊嚴的事卻習以為常。就以我們每日不可或缺的生活用水來說,除非遇到久旱不雨需要節約用水,否則很少人知道我們的節水動作,對於維護世界上許多我們不認識的人的基本生活尊嚴有多重要。

  因為沒有足夠的可用水,人的壽命將縮短並喪失勞動力;農作物得不到灌溉,導致越來越多的人營養不良;對水資源的競爭甚至有釀成暴力衝突的危險。我們也許不知道小小的一個節水動作背後竟伴隨著這麼複雜的因素,但是我們卻從蝴蝶效應的角度知道,我們每一個人小小的動作都維護了世界許多人尚未享有的基本人權。同樣的,如果人人都這麼做,世界某個角落也有人在為我們所失去的基本人權所努力。
*蝴蝶效應 (butterfly effect),是說北京一隻蝴蝶振翅,會輕微改變氣壓,這些擾動又改變附近地方的氣壓,於是一傳十,十傳百,一個月後芝加哥就會因氣壓被改變而下雨。因為在一個系統中,開始時的任何小干擾都會以指數的方式增加,即1秒後變成相差4倍,之後是8倍、16倍等,進而導致系統隨時間增長而越來越不可測。

聯合國 / NGO 台灣世界公民總會會員 鍾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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