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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賦稅人權 全民覺醒 2
2015世界公民日人權論壇 證據法則呼籲司法良心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長洪道子博士致詞表示,人權雖然為上天所賦予,但還是需要人民努力去爭取,尤其當公權力過度擴張以致失衡之時,受害的往往是無權、無勢、無辜的人民。世界公民的權利與責任,即在引導並喚醒大眾正確的人權觀,並勇敢發聲,期以風起雲湧的公民力量,主導社會的思維,落實人權的保障。......more
     
  全民覺醒呼籲改變 終結萬年稅單侵害人權
2015世界公民日人權論壇 證據法則在行政及審判程序之運用
兩公約施行法推動迄今第六年,人權有何保障?法治國家最基本的「證據法則」能否在行政、審判程序中落實?隨「賦稅人權」越來越受到世界各國重視,納稅議題關係到所有人,而被形容為向人民「拔毛」的稽徵行為,應該恪守哪些原則?......more
     
  課稅應改變「官權至上」統治思維 建立證據法規則
陳志龍指出,租稅稽徵實務出現所謂的「經濟實質的宏觀角度觀察」,這種不符合證據法的判斷規則,形成恣意認定,造成冤案、假案與錯案的罪惡淵藪,成為「侵害人權」的恐怖工具。他點出現今租稅法因忽略證據法則的思維,反而陷入一種迷宮,就是欠缺先有「待證事項」,也欠缺「構成要件」的基本思維,更不以「邏輯的證明」為證明法則。。......more
     
  「沒有證據就沒有事實的呈現」
前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呼籲國人一起監督政府改革脫序行政
城仲模指出,反觀台灣長期以來,可能因為文化的關係,甚至是執法者及行政方面的執行者,並不是很重視,甚至是輕忽「證據法則」的重要性。他說,我國行政程序法第39條以下,對人證、物證資料的蒐集,及第43條都把證據法則之觀念寫進去,希望能夠讓國家在行政的過程中,能夠非常的遵守科學與邏輯證據的要求,沒有證據就沒有事實的呈現,事實的呈現不正確,後面所衍生的通通都是錯誤的。......more
     
  還給人民純淨的稅法 稅捐機關不應用違憲的解釋令函課稅
台灣稅災多嚴重?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01年全年度台灣欠稅、欠費總金額逾485億元、超過596萬宗待執行案件,以全台總家戶數818萬戶換算,等於每四戶家庭就有三戶有欠稅、欠費的問題。一個真正進步的國家,除了政府廉能、稅制公平之外,政府所作所為還要人民覺得物超所值、繳稅繳得心甘情願。然而號稱亞洲民主燈塔的台灣,在賦稅人權保障方面似仍處於「蠻荒時代」,......more
     
  人權律師蘇友辰:課稅不依證據會形成稅災侵害人權
賦稅人權跟每個人都息息相關,蘇友辰就提到自己的親身經歷:他近日接到一張稅單,在民國101年他擔任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任內,因前任的會計漏未申報辦公室的租賃扣繳,即使新的會計已經補辦申報,事隔多年之後仍接到稅單,國稅局竟不罰協會而罰理事長個人,這種稅法是不合法理情的,法人的違章漏稅,照理說應該止於法人部分,而不應該對負責人來課罰,這現象應該要從立法來改善。......more
     
  檢察官起訴書是行政機關陳述 不能做課稅證據
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胡博硯表示,檢察官起訴書是行政機關陳述,不能做課稅證據,任何一個行政機關,甚至法院,都要扮演中立性的角色,對於當事人有利與不利的證據都要注意。......more
     
  真理大學法律系主任吳景欽:太極門冤案是毫無證據的濫訴
吳景欽感慨的指出,每次講到刑法第125條第一項第三款濫權追訴罪的時候,就跟學生講,此罪已成具文,根本用不到,因為要證明檢察官故意入人於罪,真的蠻困難的。現行的司法實務,遭檢察官濫行起訴的被告,在經長期訴訟的折磨後,好不容易獲得無罪確定,本來可以對起訴者究責,但由於司法實務認為,這種侵害國家法益的犯罪,被害人是國家而無具體的被害人存在,受冤屈的被告竟然無法提起告訴或自訴,導致追究責任困難重重,刑法的濫權追訴罪也形同具文。......more
     
  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李惠宗:太極門冤案檢察官起訴資料沒有證據力
欠稅可不可以用限制出境做為稅捐保全的措施?李惠宗提到限制出境的合憲性問題,從比較法的觀點來看,德國也有採取欠稅可以限制出境的措施,但是他加一個重要的要件,就是法官保留原則,換句話說要經過法官的認定事實裁定之後才可以限制出境。......more
     
  加強行政法官養成教育 改善裁判品質落實人權
世界各國沒有法官養成教育是一個半月的,行政法院的法官養成訓練那麼短,上戰場之後又沒有時間看書,那當然呈現出來就是這樣的觀點,這是因果循環的關係,大家都不努力種善因,如何得善果!陳清秀直言:「講白一點我們過去的做法、我們司法行政是很不負責任的,因為他覺得考上司法的專業考試之後,專業知識就很強,但是有這麼強嗎?表現出來就是這個樣子是嗎?這是很值得我們深思!」......more
     
  台北商業大學講師蔡孟彥 比較台日稅務爭議運用證據法則的差異
蔡孟彥指出,我國稅捐稽徵機關或法官的判決書常會提到某個概念是抄日本的,可是在日本的資料中卻看不到這些說法,更甚者,台灣還把日本的原則當例外,把例外當原則。蔡孟彥舉例一個在日本根本不可能會出現的問題;有刑事已判決確定民眾遭受龐式騙局(即非法吸金)所害,國稅局竟以受害人有拿到利息對其課稅,卻不顧受害人被詐騙的金額遠超出所取得的利息。......more
     
  讓證據成為法院裁判的根本 才能達到有效救濟
侯檢察官羈押掌門人夫婦後,竟然未依法查明掌門人夫婦財產的取得是否與案件有關,從偵查的第4天起就陸續將掌門人夫婦的財產全數扣押,連基本生活費都未留分文,使得家人生活陷入絕境,世所罕見。而針對這個部分,監察院事後調查也認定,檢察官未本於職責查明是否確實是犯罪所得之物,就將掌門人夫婦名下不動產全數凍結顯有違失,且嚴重侵害人民財產權益。......more
     
  人民的幸福感 來自行政機關的作為接近人民的看法
歐盟統計局日前調查歐盟居民的幸福指數,由擁有完善的人權保障機制和民主、法治高度發展的三個北歐國家奪魁;反觀台灣推動國際兩公約施行法邁入第六年,但攸關人民重要權益的稅法,一直被詬病為停留在戒嚴時期,稅務機關說了算,無法監督制衡!.日前在台灣大學舉辦的「探討證據法則之理論與實務—證據法則在行政及審判程序之運用」研討會中.....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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