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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大李惠宗教授談國家理性與程序正義

在四月份舉辦的「世界公民日 良心良政 國際論壇」中,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李惠宗提供專文談「國家理性與程序正義」

  今年三月份的太陽花學運,帶動全民熱烈討論「程序正義」、「正當法律程序」等等議題,「正義始於程序終於程序」,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李惠宗在四月份舉辦的「世界公民日 良心良政 國際論壇」中,提供專文談「國家理性與程序正義」,他指出「這是一個好時代,也是一個最糟的時代。」他認為國家在統治權取得方面,雖然己經具有民主合法性,但行使國家權力卻也往往有「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問題。國家理性就是要求國家權力的行使,在目標方面必須具有「實質正當性」,所謂的「正當性」就是必須為了人民的利益,不是只為了政黨的利益,不是只為了個人理念,也不只是為了官位而為所欲為。除了「實質正當性」外,國家行為也必須講究「程序正義」,不可以為了目的而不顧程序。最近發生的「三一八太陽花學運」,很明顯就是因為政府為了達到目的,而完全不顧程序正義所引發的社會動盪。

  李惠宗認為,參與學運的學生很勇敢地表達此一世代年輕人對國家的關心,也有部份過激的地方。但很多時候,對於國家不理性的行為,很難透過體制上通常救濟方法獲得糾正,因為通常情形,國家是被要求,也可以被期待是具有理性的。但當國家有過度不理性的舉措時,「不過正,則不足以矯正」,學生及支持群眾有其正當性的基礎。

  李惠宗指出,然而亦有部份學生缺乏智謀而有被利用的行為,是此一行動令人遺憾之處。但總體而言,如果國家展現理性,任何公權力的行為,都符合誠信原則,也都是為了公益,但如果沒有遵循法定程序,也是不理性的行為。但縱使是為了公益的行為,也不必急在一時,而罔顧程序正義。最後他呼籲,民眾期待的是一個客觀理性的國家,而不是個人主觀意念想要實現其理想的國家。

  李惠宗教授也語重心長的表示,國家應保護人民各種權利,但國家也有可能是最大的侵害源,這在人類的文明史上屢見不鮮,為避免此狀況的產生,組織上乃採取「權力分立互相制衡」的機制,在作用上,乃要求公權力的行使必須遵守「正當法律程序」。為實現良心良政,法治國家要求公權力的行使,實體係為了公益而有正當性,也應遵守正當法律程序,如果程序不合法,就遑論實體正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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