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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稅不公 政權不穩 產學界提良政建言

  有「水都」之稱的威尼斯,因不滿義大利政府的高額稅賦,位於東北的威尼托區於3月16日舉行獨立公投,透過投票的結果向義大利政府表示,我們受夠了!不想再把我們繳的稅浪費在黑手黨猖獗及負債累累的南部地區。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委林天財律師,4月1日參加「世界公民日 良心良政 國際論壇」時提到,從古今中外很多案例得知,只要賦稅不公,人民受到剝削,政權就會不穩定,以美國獨立戰爭和法國大革命為例,就是要脫離高稅的政策統治。唯有賦稅公平、安居樂業,才是政權穩定的基礎。

  「世界公民日 良心良政 國際論壇」邀請國內法律、稅務、人權領域知名專家學者,以國際觀的視野,提出對政府施政的改革呼籲,臺大財稅法學研究中心主任葛克昌教授表示,納稅是人民與國家最重要的法律關係,現在世界公民漸漸地意識到重視賦稅人權,2012年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與世界之愛和平總會,在印度第13屆全球首席大法官會議中,發起『賦稅人權宣言』全球連署行動,大會期間,共有53國包含17位首席大法官及57位法官和吐瓦魯總督等各界代表共117位共同連署。葛克昌認為這是對世界最大的貢獻。

 
賦稅不公導致政權不穩,世界公民日稅法學者向政府提良政建言。


 
羅淑蕾指出:稅賦不公,才造成貧富懸殊越來越大,良心就是慈悲心,要以蒼生為念。  
 
楊志良指出該繳稅的人但沒有繳稅,是稅制最大的不公。  

  葛克昌提到,台灣將從104年開始律師考試開始選考稅法,未來可以推廣到司法官考試,而且在司法人員考試進修課程,都要有賦稅人權的價值,而不是去讀一些添加物,例如解釋函令、決議,這些都不是法律,在訴訟中這是被告〈稅務機關〉的法律見解,與原告〈納稅人〉要武器平等,律師、法官對這些汙染物要加以排除,還給納稅人應有的尊嚴。

  亞洲大學健康產業管理學系楊志良教授表示,台灣社會年輕人不生小孩,人口結構呈倒三角形,看看北歐婦女她們受高等教育,一樣是生兩個小孩,因為北歐政府的政策對家庭很友善,養小孩不用花什麼錢,而台灣國債負擔重,未來年輕人要負擔非常沉重的債務。楊志良對於台灣的賦稅環境提出良心的呼籲,稅制不公會造成世代不公,這是惡性循環,而且稅制不公,不只是我們繳了不該繳的稅,而且是那些該繳稅的人沒有繳稅,是稅制最大的不公。台北市會計師公會理事許坤錫會計師也呼籲政府要讓「租稅公平,年輕人有希望,台灣有未來。」他指出台灣稅制有五十年沒大改了,枝枝節節的修改是沒用的,應該要看清現在年輕人不婚不生的危機,好好的做長遠的規畫。

  林天財律師表示,賦稅不公會導致社會不安定,政權不穩定。林天財認為國家要讓賦稅公平,國家才能大步向前行,提出三項良心的建議,1.賦稅要藏富於民,更要扶助弱勢2.要穩定金融環境,更要保障民生3.要提升國家競爭力,更要提升企業競爭公平的稅賦環境。立委羅淑蕾也指出:稅賦不公,才造成貧富懸殊越來越大,她也期許立法委員也是良心事業,有沒有好好監督政府改革稅制,好好用錢,良心就是慈悲心,應以蒼生為念。

  台北律師公會稅法委員會副主委施中川律師表示,近年降稅所引進的資金,並沒有流向實質生產,因為土地買賣稅賦低,所以資金流向土地炒作,有企業因為土地成本提高,產業只好外移,人民本來要儲蓄也流到炒土地投資,結果發生資金排擠,降稅沒有帶動經濟。另外從稽徵公平性而言,稅務機關常讓人民對於課稅結果沒有預測可能性,要投資也不敢投資,例如:稅捐機關常濫用實質課稅原則,對人民課稅重罰,民眾必須承擔無法預測的稅,這也會減少經濟動能,應該避免。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稅制稅務委員會副主委蔡文精會計師表示,台灣租稅裁罰在全世界數一數二,很多稅務人員游走黑箱作業層出不窮,包含財政部訴願委員會功能不彰,沒有遵守租稅法定主義,救濟失靈,有些租稅規定不合實務,老百姓受到稅務人員刁難,實務上因為訴訟官司的糾纏,還有會計人員因此得了癌症,蔡文精良心的建議,賦稅應該符合賦稅人權。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會計財稅所黃士洲副教授表示,判斷行政法院的判決好與不好的分別在哪?通常是以判決書與稽徵機關答辯相似度來判斷。黃士洲談到葛克昌老師曾說,有些認真的法官要花十倍時間來整理資料,也因為如此賦稅人權才被彰顯出來。黃士洲觀察到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近來處理稅務簡易案件(標的四十萬元以下),有些裁判展現出人權關懷以及稅務行政陋習的反省,讓人民感受到被尊重令他很感動。黃士洲良心的建議是,為了鼓勵法官做好的判決,他與葛老師及一群學者,對於法院的判決書加以統計分析,選出優良判決鼓勵優良法官,勇於做出符合人權的判決。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代表也是實踐大學蔡政安教授表示,然近來一連串的社會矚目案件與公民覺醒運動,如苗栗大埔土地案、陸軍下士洪仲丘案、太極門稅務冤案等等,均涉及兩公約所保障之最基本人權。根據AWC人權委員會之觀察,這些侵害人權案件發生的共通點,肇因就在政府機關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以發生在民國85年間的太極門案件為例,即是一個自始未遵守正當法律程序的案件,自始不應該存在的冤案,依照行政法院判例,國稅局自應依刑事判決太極門無罪無稅之事實,主動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依職權撤銷所有違法之課稅處分,然17年了,迄今該案仍陷泥淖,太極門師徒身心所受之痛苦,與白色恐怖時期何異!蔡政安對於賦稅改革提出良心的建議,稅務機關應該用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檢視所有的稽徵程序及證據,重新建立一套符合程序正義、程序正當性的租稅規範,才是真正的賦稅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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