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國際人權日 -- 「台灣國際人權兩公約總體檢」圓桌論壇
 

兩公約是天邊彩霞 公僕人民皆無感

  國際人權兩公約推動滿三年,中華人權協會新公佈的人權指標卻紛紛下滑,尤其以經濟人權最為嚴重。體檢兩公約,究竟是人民無感?還是公僕無感?不僅監察院長王建煊大爆公務員官僚心態,根本談不上「公僕」,學者黃源浩教授也以「天邊的彩霞」指出兩公約恐怕在失能的制度給吞噬掉。不僅人民對兩公約無感,甚至行政機關明知人民含冤的稅務冤案,仍一錯再錯,讓民眾投訴無門,凸顯出行政機關漠視人權、扭曲法令、官官相護等陋習將成為兩公約一大阻礙。

 

  日前由民間十餘個單位日前舉辦的「台灣國際人權兩公約總體檢」圓桌論壇中,邀請政府各部會、國內外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參與,監察院王建煊院長指出人權絕大部分問題是政府施政造成,人民心中有痛,沒有辦法解決,國家就無法進步。王建煊直指執法人員的不食人間煙火、官僚心態,像衙門一樣,「甚麼是公僕?在中華民國不存在。」法務部陳明堂次長也談到推動兩公約時,一開始常碰到公務機關「何必找麻煩」的反應,他也指出各機關人員從心靈上檢討,不要自我感覺良好,往往有些侵犯人權而不自覺。

 

  輔仁大學法律系黃源浩教授主持第四場「從國內法令制度看兩公約之落實」,就將兩公約比喻為「天邊的彩霞」,因為內容效應範圍以及整個層次都遠高於國內憲法的兩公約,與台灣的法律制度格格不入,銜接上有一定程度的困難。他指出國內在法律制度中對人權並非完全空白,憲法就是,卻沒有被落實。他舉 15 年前擔任實習律師時,在書狀中引述了憲法對財產權保障的規定,結果指導律師竟然刪掉。該案被告是一個國家機關,他怎麼看都有違財產權保護的問題。但是這位經驗豐富的指導律師回答,「沒錯啦,可是在台灣如果在書狀中直接把憲法條文引用的話,會被法官笑是菜鳥。」黃源浩實際去查最高行政法院出版的裁判類編,真正拿憲法當作審判依據案例,只有兩件到三件。他以此現象指出制度或權力落實到具體行政操作中的困難。

 

  論壇也以實際案例來檢驗兩公約,黃源浩以「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來稱呼身陷稅災的黃文皇,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黃文皇談到 97 年 11 月被法院指派為遺產管理人的公益律師,熱心公益竟被國稅局課稅、裁罰 1.1 億元,資產全遭凍結,讓他瀕臨崩潰數度想自殺,「這半年真的是生不如死,我可以體會什麼叫做地獄的感覺。」也因此律師公會發函所有律師,提醒從事類似公益,務必謹慎。黃文皇指出稅務機關最終目的是把它的案子結掉,只想拿到錢,根本沒有考量到實質的租稅正義。他談到該案件遺產管理人在兩年前脫產,繼承人跑到美國去,國稅局找不到人,為了要結案找個代罪羔羊,裁罰到他身上。他不是權利的享有者,還要幫國稅局追稅,追不到稅還被裁罰。黃文皇指出:「生前脫產、拒絕我閱卷,說是屬於機密事項,不讓我知道,我怎麼會知道二年內脫產了一億五仟萬呢 ? 這是很荒謬的事情。」

 

  儘管台中地院的法官也很支持黃文皇,知道他真的是冤枉,並主動找國稅局溝通,國稅局仍堅持不退讓,就一定要罰。本身為律師,黃文皇在行政救濟上也挫敗連連。他指出:「行政法院或是訴願委員會審查行政機關課稅是否合理正當的這些機關,都是被租稅的行政人員牽著鼻子走,他們專業度還不夠,這一部分是要加強的,稅務人員的法律常識根本不足。」黃文皇深刻體會到租稅機關根本把人民當成賊,很多公司也許是不小心、也許過失,沒有報稅,因為一次的漏稅就被租稅機關裁罰,公司倒掉,這種案例很多,讓人感到國稅局很殘酷。

 

  從國內法令制度看兩公約之落實,除了有實際案例將行政機關侵害人權的問題指證歷歷,也引發熱烈的討論,真理大學法律系吳景欽教授從羅馬規約談國內冤罪究責法制的欠缺,以江國慶冤罪案以及太極門冤案為例,探討冤罪的平反,需進一步對相關人員究責。立委尤美女指出人權觀念要深植人心比較重要。她談到處理外配問題時,民眾要訴願,政府卻拿個資法來搪塞,拒絕提供資料。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李永然律師指出, 70% 的人權侵犯來自於公權力上的行使,原本個資法是用來保障個人的隱私權,如今卻被行政機關當成拒絕人民閱卷的藉口,這難道是人權的進步?還是人權又被拿著另外一個法律來當擋箭牌,讓人權又大幅退步?

 

  黃源浩指出原本期待保護人民權利的公務機關、行政機關,甚至法院,卻讓一般老百姓,連最熟悉法律的律師都會出碰到這種難堪的事情。整個制度的操作中,天邊彩霞要怎樣被落實到地上的玫瑰?恐怕慢慢的被這個失能的制度給吞噬掉。指出行政機關與人權脫鉤、公權力結構性侵害人權的嚴重性。

 

輔仁大學法律系黃源浩教授 ( 中 ) 將兩公約比喻為「天邊的彩霞」,恐怕在失能的制度給吞噬掉。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黃文皇 ( 左二 ) 現身說法,熱心公益竟被國稅局無端課稅裁罰上億,讓他瀕臨崩潰數度想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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